按照学校党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自2024年11月13日起,学校党委第一巡察组对教育科学学院党委、第二巡察组对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党委、第三巡察组对法学院党委、第四巡察组对音乐学院党委开展为期一个月左右的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巡察主要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坚持群众路线和人民立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紧紧依靠被巡察党组织,重点监督检查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省委及学校党委工作要求是否落实落地,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是否落实,师生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否及时整改,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是否落实到位,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是否落实整改及成果运用情况,切实发挥巡察监督作用,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和立德树人环境,为“更名大学”和“博士学位授权”的目标保驾护航。
二、受理反映内容
党委巡察组将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涉及上述方面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
三、信访反映渠道
1.信箱地点:办公楼、教学楼、宿舍、餐厅等显著位置
2.信访电话:0377-63516565
受理及接访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2月13日工作日期间8:00—17:30
3.电子邮箱:nysyxnxc@163.com
4.码上巡
根据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