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南阳师范学院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2024年度综合考核方案》(宛院党文〔2025〕7号)文件精神,在集中述职、民主测评、量化考核、综合评定基础上,结合相关单位《目标任务书》完成情况,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授予文学院等14个单位为2024年度综合考核“先进单位”称号,现予以公示:
先进单位如下:
教学单位(8个):文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体育学院、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管理部门(6个):宣传部、科技处、学生处、财务处、继续教育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党委组织部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