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南阳师范学院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22年度综合考核方案》(宛院党文〔2023〕4号)文件精神,在集中述职、民主测评、量化考核和综合评定的基础上,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授予文学院等10个单位为2022年度综合考核“先进单位”称号,现予以公示:
先进单位如下:
教学单位(6个):文学院、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农业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水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体育学院
管理部门(4个):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审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