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师范学院
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换届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中层领导班子建设,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换届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以优化班子结构、提升干部素质、推进事业发展为目标,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和“四化”标准,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中层领导人员队伍,为推进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区域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3. 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
4.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依规办事原则;
7.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8.干部交流、多岗锻炼原则。
三、任职条件和资格
(一)任职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实履行高等教育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能力。熟悉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相关政策法规,有胜任本职工作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能根据学校发展目标,结合岗位实际,主动担当,真抓实干,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3.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有大局全局观念,善于科学管理,注重沟通协调,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敢抓敢管,攻坚克难,推动落实,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坚持民主集中制,善于团结同志。工作实绩突出,个人声誉好,群众认可度高。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监督。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追求真理,淡泊名利,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正确行使权力,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二)任职基本资格
1.新提任中层领导人员原则上应能任满一届。
2.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五年以上工龄。
3.提任中层正职的,应当具有中层副职岗位两年以上任职经历;提任中层副职的,应当具有下级正职岗位三年以上任职经历。
4.一般应经过上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或学校组织的干部培训,培训时间达到有关规定要求。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担任党组织、工会、共青团领导职务的,应符合有关章程规定。
7.担任教学单位业务正职,或担任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人事处、发展规划处、研究生处、教师发展中心、图书馆等业务部门正职,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担任教学单位业务副职或上述业务部门副职的,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8.对于河南省顶尖人才(A类人才)、领军人才(B类人才)和拔尖人才(C类人才)等工作实绩突出、表现特别优秀、具有一定管理工作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提任中层领导职务。
四、方法步骤
换届工作按照“统筹安排,分步实施”的办法,依据“先正职后副职、先交流后补缺”的顺序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分析研判和动议
校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和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实际,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意见。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动议分析,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和程序等充分沟通酝酿,形成换届工作方案和机构及岗位设置方案,经校党委会议研究,报上级组织部门审批。
(二)动员部署
学校召开换届工作动员会,公布实施方案,对换届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提出工作要求。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传达学习学校党委换届工作部署和相关要求。
(三)现任中层正职调整
在公布岗位、个人报名的基础上,按照轮岗交流的要求,综合年度考核、个人一贯表现、人岗相适情况,征求分管、联系校领导意见后,经书记办公会专题酝酿讨论,由校党委研究任命。
(四)选拔空岗中层正职
1.公布岗位。公布中层正职空岗、任职要求和相关规定。
2.个人报名。符合条件人员依据岗位要求,填写报名表。
3.资格审查。根据岗位工作性质及有关要求,审查个人申报岗位资格情况。
4.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分批次进行。
(1)谈话调研推荐。谈话调研推荐在校领导班子成员、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中层正职,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省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级以上民主党派负责人范围内进行。其中,提任基层单位领导岗位的,谈话调研推荐还要在基层单位班子成员及内设部门负责人范围内进行。
(2)确定参考人选。综合考虑谈话调研推荐情况和人选条件、岗位要求、班子结构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会议推荐建议人选,经书记办公会充分酝酿后,提交校党委会议研究提出会议推荐参考人选,参考人选应当差额提出。
(3)会议推荐。会议推荐在校领导班子成员、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中层正职范围内进行。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5.确定考察对象。综合考虑民主推荐、年度考核、履历业绩、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在征求分管、联系校领导意见的基础上,经书记办公会专题酝酿、校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发布考察预告。
6.组织考察。组成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对考察对象进行深入考察。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查核个人有关事项,听取纪检、计生等部门意见,核查信访举报,并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学的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7.讨论决定。根据考察情况,在征求分管、联系校领导意见的基础上,经书记办公会专题酝酿、校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8.公示任职。对拟提任人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用的,办理任职手续。
(五)任用现职中层副职
参照“任用现职中层正职”程序进行。
(六)选拔空岗中层副职
参照“选拔空岗中层正职”程序进行。
五、相关规定
1.本次中层领导班子换届,干部年龄、党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等均以2020年7月31日为基准计算,提拔任用的任职年限以选拔任用的当月为基准计算。
2.中层领导班子实行任期制,任期与基层党组织任期一致。
3.现任中层领导人员不能任满一届的,鼓励退出领导岗位,退出领导岗位人员可回归专业技术岗位,担任党建组织员、巡察员,从事教学督导、产业学院建设、校友联络、人才招聘等工作或协助完成学校其他重点任务。回归专业技术岗位的,给予学术恢复期和一定的政策支持。
其他现职中层领导人员,经本人申请、党委研究同意后,不再任命中层领导职务,由党委统一调配使用或回归专业技术岗位。
4.现任中层领导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满两届的,原则上应进行轮岗交流。
5.为落实省委关于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和中层干部年龄结构的要求,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任用力度,着力建立数量充足、质量优良的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同时,统筹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6.没有合适人选的岗位,经学校党委研究,该岗位可以暂时空缺。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群众公认度不高的;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有跑官、拉票等非组织行为的;除特殊岗位需要外,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其他原因不宜提拔使用的。
8.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单位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工作。考察、讨论干部任免,涉及本人及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9.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提拔担任非选举产生的中层领导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岗位要求的,正式任职;经考核不胜任岗位要求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10.中层领导人员应服从组织分配,对充分沟通后仍不服从组织分配者,不再安排职务。
11.党委组织部部长、宣传部部长、统战部部长、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等任职,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六、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换届工作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校党委成立中层班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卢志文 张宝锋
副组长:邵书峰 谢冰松 于继武
成 员:曹天杰 孟静雅 周 旗 孔国庆 罗永松
朱其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邵书峰(兼)
副主任:徐亚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文秘组、组织组、资格审查组、监督组四个工作组,承担相应工作任务。
2.精心组织。换届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和程序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党委组织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二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本着对学校、对干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品质好、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的优秀干部推荐出来。同时,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和宣传动员工作,让广大教职工理解、关心和支持换届工作,确保换届工作有序进行。
3.履职尽责。在换届工作期间,各单位领导班子要强化责任担当,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保持良好的思想状态和工作状态,对本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要负责到底。要正确处理好换届工作与日常工作的关系,摆正心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在换届工作中人心不散、思想不乱、工作不断。涉及到岗位变动的干部,要正确对待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决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交接手续、尽快到岗工作。
4.严肃纪律。中层领导班子换届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工作,必须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要严格遵守中纪委、中组部下发的“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的换届纪律要求,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非组织活动,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一经发现和查实,即取消相关人员的选任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5.严格监督。要注重扩大民主,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广大教职工对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对需要公开的事项,按规定及时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要强化监督检查,学校纪委对换届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负责受理投诉举报。设立意见箱,公布纪委监督电话(63523268)、邮箱(nysyjw@126.com)、党委组织部监督电话(63525009)、邮箱(nynuzzb@163.com),畅通信息渠道。广大干部职工要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意见建议。
本方案经上级组织部门批准后实施,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