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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师院科级机构调整和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1-21 15:01 点击:


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科级干部队伍,推进区域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科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实施意见(试行)》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为标准,优化学校科级干部队伍结构,把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到科级岗位上,形成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为推进学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人才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进一步扩大二级单位选人用人自主权,强化二级党组织在识别、推荐、考察干部中的作用。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事业为上、群众公认。突出以事择人、人事相宜,选用敢于负责、善于作为、实绩突出、师生满意的干部。

(四)优化结构。进一步优化科级干部队伍年龄、专业、学历结构,注重培养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

三、机构和干部职数

科级机构及岗位职数按照精简机构、控制总量、满足需要、提高效能的原则设置。因工作需要调整科级机构和岗位名称的,由各二级单位提出申请,经党委组织部审核后,报学校党委研究批准。

科级机构和岗位职数详见附表。

四、任职条件和资格

(一)任职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实履行高等教育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于职守,勤奋工作,精益求精,尽职尽责。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岗位做出突出业绩。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业务知识、文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执行力强,能够创造性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教学、科研、师生服务的奉献精神,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公正廉洁,克己奉公。

5.爱国爱校,有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干劲,作风务实,团结同志,遵纪守法,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群众基础好。

(二)任职资格

1.任正科级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之一:

1)现任正科级干部。

2)担任副科级职务两年以上。

3)博士研究生毕业,参加工作一年以上。

4)硕士研究生毕业,参加工作四年以上,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2.任副科级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之一:

1)现任副科级干部。

2)硕士研究生毕业,参加工作二年以上。

3)大学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获得者,六年以上工作经历,表现优秀,业绩突出,有相关的岗位技能,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3.新提任党务管理、学生管理岗位的科级干部,应为中共党员,且具有学生工作经历(含兼职辅导员、班主任等);提任科级团干,应符合团章有关规定。

4.担任科研平台科级职务,应熟悉科研业务,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6.应是我校正式在编人员或人事代理人员。

7.新提任科级干部年龄不超过50周岁。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适当放宽任职资格,但必须从严掌握。

五、工作程序

(一)宣传动员

召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公布实施方案、岗位职数、资格条件和选任程序办法。

(二)个人报名

公布空缺岗位,个人报岗,党委组织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和申论。现职正科级、申报科级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副高职称以上人员,申报教学(科研)机构教学秘书、科研秘书、研究生秘书、教研室主任、实验(实训)室岗位的人员不参加笔试,除此之外,其他申报科级岗位的人员均须参加笔试。笔试成绩的使用:现职副科级,作为正科级任职或岗位平调的重要依据;新申报科级岗位的人员:作为科级职务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分析研判和动议

各处级单位党组织成立科级干部选用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和本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人选意向的建议,向分管(联系)校领导汇报后,报党委组织部审核。二级学院团委书记由党委学工部与二级学院充分沟通后,提出人选意向的建议,向分管(联系)校领导汇报后,报党委组织部审核。

(五)民主推荐

各二级党组织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谈话推荐和会议推荐,谈话推荐范围一般为二级党组织中层干部及部分教职工代表,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可以根据知情度、关联度原则确定。会议推荐由二级党组织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推荐。民主推荐结果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六)组织考察

各二级党组织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人选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日常了解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考虑,经二级党组织党委(总支、支部)会议研究,并书面征求纪委和计生部门意见,提出考察对象建议人选,经学校党委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

(七)讨论决定

各二级党组织根据考察结果,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提出选拔任用建议,经校党委研究同意后,确定拟任职名单。

(八)公示任职

对决定任用的科级干部,党委组织部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党委组织部下发任职文件。

六、有关规定

1.干部年龄、党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等均以2020731日为基准计算。

2.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满两个任期的,原则上应进行轮岗或交流,工作特殊需要的可适当放宽。

3.公布的正科级岗位没有合适人选时,可选任副科级干部或暂时空缺。

4.为了保持学生工作队伍的稳定,原则上从事学生工作五年以上的人员可以参与其他岗位的选任。

5.科级干部任期与中层领导人员任期一致,任期内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适时进行调整。新提任的科级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试用期算起;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任用。

6.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单位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工作;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干部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7.现任科级干部不能任满一届的,本次调整不再担任现任职务;年龄未达到要求的现职科级干部,如本人提出申请,经党委研究,可不再担任现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现职科级干部不再担任现任职务的,可由原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鼓励具有教学、科研或技术专长的回归专业技术岗位。

8.在教育教学和管理活动中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不力、偏离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师德师风存在问题或者有学术不端行为受到查处,有伪造学历学位、奖励证书、档案材料等行为受到责任追究,以及具有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明确限制情形的,不得作为考察对象。

9.凡不参加选拔任用的现职科级干部,不再享受原职级待遇。

七、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本次科级干部调整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按本方案组织实施。为加强对科级干部调整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

  长:卢志文  张宝锋

副组长:邵书峰  谢冰松  于继武

  员:孟静雅      罗永松  朱其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徐亚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精心组织。科级干部调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程序性强,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工作有序进行。党委组织部负责宏观协调、指导,各基层党组织负责具体工作。广大干部和教职工要端正态度,正确对待,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3.严肃纪律。要严明组织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凡不遵守纪律或搞非组织活动的干部,经查实,即取消其选任资格。参与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格程序、严守秘密。对任用期间因玩忽职守,出现责任事故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等处分。广大干部要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决定。

4.严格监督。要注重扩大民主,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广大教职工对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要强化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实行全过程监督,设立意见箱,公布纪委监督电话(63523268)、邮箱(nysyjw@ 126.com)、党委组织部监督电话(63513500)、邮箱(nynuzzb@163.com),畅通信息渠道,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广大干部职工要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意见建议。

八、本文件的解释权归党委组织部。


附件:1.南阳师院科级机构设置和科级干部职数

2.南阳师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