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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

南阳师范学院党务公开网站信息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4-03-19 14:03 点击:


为了保障学校党务公开网站正常运转,及时更新公开内容,确保党务公开的信息安全,使党务公开信息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学校党务公开网站在学校党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开发、管理和维护。校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授权党委办公室、纪委、组织部、统战部、宣传部、离退休管理处等职能部门发布校级层面党务公开信息。
 
第二条  学校党务公开网站实行“目录”归口管理,按党务公开目录的责任部门分配网站维护权限,负责目录相对应内容的更新、维护,保障信息的安全。
 
第三条  经授权的各职能部门负责学校党委党务公开目录内容的日常管理、更新及维护,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校党务公开网站目录相关内容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所发布的党务公开信息负责。
 
第四条  学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本单位党务公开目录内容的日常管理、更新及维护,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是基层党务公开网站信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所发布的党务公开信息负责。
 
第五条  学校网络中心负责校党务公开网站平台的管理和运行维护,网站安全技术保障,系统平台及数据库的建立维护,按网站管理权限分配,对各部门党务公开信息联络员开展培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等。
 
第六条  学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党委各职能部门分别确定一名信息员,成立学校党务公开信息员队伍,具体负责各自目录内容的信息管理及维护工作,其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本单位(部门)党务公开网页的建设与维护工作;
 
2、严格按照党务公开目录要求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进行信息的发布和管理;
 
3、负责本单位(部门)党务公开网站的信息安全,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并向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反映。
 
第七条  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各党务部门要确保发布的信息安全、正确。每项信息发布前需经部门或党组织负责人审核同意,重要内容应征得分管校领导同意。
 
第八条  对党务公开网站的信息安全实行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若发生信息泄露或发布有违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等不良信息的情况,应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及信息员的责任。
 
中共南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2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