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师范学院
开展案件剖析做好以案促改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意见》、省纪委《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办法》和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按照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向我校党委下达的《关于开展案件剖析做好以案促改工作通知书》要求,学校围绕《全省教育系统集中开展以案促改工作警示教育材料》中典型案例和我校已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开展案件剖析做好以案促改专项工作。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指导河南工作时的重要讲话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暨省委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省教育系统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推进会部署,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注重深化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为全面净化学校政治生态,推进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促进我校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典型违纪违法案件的剖析,深挖问题根源,研究案发规律,查找风险漏洞,强化警示教育,整改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制度查找思想上、制度上、体制机制上存在的廉政风险漏洞,研究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制度,促进权力结构配置更加科学、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强化教育警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促改,以案促防,加强教育管理监督,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效应,补齐不能腐的制度短板,激发不想腐的内生动力。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动员(9月21日至9月30日)
学校召开集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推进会,传达全省教育系统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推进会精神,对学校开展以案促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宣读《以案促改通知书》,学习《全省教育系统集中开展以案促改工作警示教育材料》,通报我校3名处级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也要适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传达学校动员会精神,认真组织学习典型案例,安排部署以案促改工作,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要组织专题学习,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原原本本学,带着问题学,结合实际学,对照检查学,学思践悟,融会贯通。
(二)查摆剖析(10月8日至10月14日)
对照违纪违法案件特点及案发原因等,学校各级党组织要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突出查找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强化党内监督等方面的问题。各单位领导班子要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督制约不适应不协调不完善的问题,深入查摆制度建设、制度执行、权力运行、日常管理、内控机制、风险防控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要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思想观念、纪律规矩、社交圈子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联系自身实际,认真对照检查自身在思想、生活、工作和作风上存在的具体问题,把问题一个一个找出来,不护短、不遮丑,有一亮一,查细查实。召开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切实把问题找准查实,把原因析透理清,把别人的故事当成自己的警钟,长鸣于耳畔,震撼于心灵,引领自己守住心、迈对步、走正路。
(三)问题整改(10月15日至10月25日)
对照违纪违法案件特点及案发原因等,学校党委根据查摆剖析情况,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出台具体、可操作的整改措施。学校党委向近年来有违纪违法案件和违纪违法现象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案发单位要专门召开会议,通过剖析个案,举一反三,进一步查找本单位的廉政风险,制定有效管用的防控措施。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完成时限,挂账督办,跟踪问效,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突出整治重点,明确目标任务,注重全员参与,主动接受监督,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没有案发的单位,也要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学习传达上级及学校以案促改会议和文件精神,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完善相关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以案促改工作。
(四)完善制度(10月26日至11月8日)
针对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以及查摆剖析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和短板,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和明责、履责、追责等事项建章立制,对不适应形势发展或存在漏洞缺陷的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巩固深化制度建设全覆盖工作成果。建章立制工作要广泛征求师生意见,注重制度质量,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加大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力度,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监督检查(11月9日至11月15日)
学校纪委将成立督查组对各单位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剖析原因是否透彻、排查问题是否精准、突出问题是否整改、工作效果是否明显、制度机制是否完善,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确保取得实际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党委带头贯彻落实省委《意见》、省纪委《实施办法》和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实施意见》,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履行主体责任,把深化以案促改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纪委主导推进、部门协调配合、案发单位具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学校成立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以案促改工作的领导,党委书记黄荣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校长卢志文任副组长,其他副校级领导任组员,办公室设在纪委,由纪委书记于继武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抓好责任落实。各单位特别是案发单位要结合实际,把推进以案促改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做到责任清、任务明。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及各单位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以上率下,率先垂范,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学校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做好以案促改工作落实,对全校各单位开展以案促改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强化督查考核。各级党组织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情况将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述职述廉内容。对消极应付、敷衍塞责、形式主义严重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整改工作不认真、不扎实导致同类案件重发、多发,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四)务求工作实效。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对关键环节要严格验收把关,坚持“四个决不放过”,即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风险点找不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过硬不放过、成效不显著不放过,确保达到“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
各单位要对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于11月15日前形成年度以案促改工作报告,报送至学校纪委监察处N309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