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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阳师院纪委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黑龙江依兰县高级中学教师冯群超

发布时间:2015-06-08 16:06 点击:


 

中共南阳师院纪委

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黑龙江依兰县高级

中学教师冯群超索礼谩骂学生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

精神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校各单位:

河南省教育厅于20141027日转发了《教育部关于黑龙江省依兰县高级中学教师冯群超索礼收礼谩骂学生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教监20145号)。《通报》曝光了严重违背教师基本职业道德和操守,严重损害教师队伍整体形象和职业生涯的行为,要求广大教师不断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率先垂范,廉洁从教。

为深入贯彻落实《通报》精神,现将《通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教职工进行学习,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防范于未然。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真传达《通报》精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各单位要将《通报》内容与要求传达至全体教职工,组织学习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使广大教职员工熟知《规定》中“六个严禁”的具体内容,切实规范从教行为,自觉抵制收受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自觉抵制各种外部干扰和诱惑。广泛开展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弘扬高尚师德,坚持廉洁从教,把清正廉洁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充分展现当代教师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

二、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切实遵守《规定》要求。

各党总支要切实履行治理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的主体责任,加强对教师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的监管;要举一反三,深入查摆工作中还存在的不足,将其融入到师德师风建设的制度规定中,贯彻到教师的常规管理过程中,积极回应师生对于师德师风问题的关切。

全校教师要遵照《规定》要求,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严禁参加由学生家长安排的各种宴请,严禁参加由学生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让学生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及亲属承担的费用,严禁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学校纪委将加大监督力度,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清除师生身边的消极腐败现象。

附件:教育部关于黑龙江省依兰县高级中学教师冯群超索礼收礼谩骂学生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教监〔2014〕5号)

中共南阳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11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