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校纪工委:
按照省高校纪工委《关于开展2012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对上半年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认真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2012年上半年,我校的反腐倡廉工作全面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九届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坚持反腐倡廉方针,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要求,落实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切实做好保持党的纯洁性各项工作,严明党的纪律,大力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为学校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
一、贯彻上级精神,做好年度工作部署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年初,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听取了纪委、监察处的工作汇报,研究了我校2012年的反腐倡廉工作。3月15日,我校召开2012年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会上传达了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印发了《2012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部署安排了我校2012年的反腐倡廉工作,党委书记、校长、纪委书记分别发表讲话,对反腐倡廉工作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逐级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为了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领导,我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根据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制定了《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详细分解了责任,党委书记负总责,其他校级领导负责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学校各单位的党政一把手为责任人。组织校级领导干部按照责任分解对分管单位的党政一把手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单位按照要求,层层签订责任书,逐级落实责任,在全校范围内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责任网络,落实了“一岗双责”。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对责任制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各单位签订责任书,督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做到了上下联动、全面覆盖。
三、完善惩防体系,深入开展“查找廉政风险,构筑拒腐防线”活动
1、完善惩防体系。我校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决策制度,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基建(修缮)工程监管制度,健全物资采购制度,规范招生行为,严格财务管理,规范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工作督查机制,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2、深入开展“查找廉政风险,构筑拒腐防线”活动。按照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关于深入开展“查找廉政风险,构筑拒腐防线”活动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学校深入开展“查找廉政风险,构筑拒腐防线”活动。学校成立了管理制度廉洁性评估专项工作小组,对正在执行和新修订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汇总、整理,对学校的管理制度廉洁性、科学性进行评估,形成了评估报告。目前,正在进一步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使之更加有效地防止违规违纪、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
四、开展专项治理, 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一是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规范招投标工作程序,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阳光工程”执行情况的监督,进一步规范基建工作程序,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的监督。实施基建(修缮)工程的项目管理与财务管理分离,实行项目工程款支付“两支笔”会签制度。二是加强对庆典、研讨会等活动的管理,严格控制规模,加强经费管理,做到厉行节约。到目前,我校没有举办大型此类活动。三是深化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并执行了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四是学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对2011年省审计厅审计中提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认真组织相关部门,扎实落实整改。纪委加强监督检查,多次召开对省审计厅提出问题整改的专题工作会议,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推进整改工作,切实落实了整改工作。学校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的财务管理,加强校内财务收支审计监督,强化源头治理,从源头上防止“小金库”问题的发生。
2、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专项清理与制度创新相结合,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一是制定并执行了《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承诺制度》,组织处级领导干部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二是按照省高校纪工委《关于认真做好出国(境)证照管理和个人信息登记备案自查自纠和迎接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成立了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干部出国(境)证件管理暂行规定》,对干部中副科级(含)以上干部、副高级(含)以上职称人员持有的因私护照、因私赴港澳通行证、因私办理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进行统计,没有及时上缴的,督促持证人员将证件交党委组织部集中保管。积极与南阳市公安局联系,将副处级(含)以上人员、副高级(含)以上职称人员,财务部门负责人等的信息,逐人逐项进行填报,呈报南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备案。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印发的《2012年全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施意见》。在节假日前,对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重申反对奢侈浪费、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具体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和各级党组织加强监督检查,有效防止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五、加强行风建设,规范收费行为、阳光招生
我校高度重视行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学校各方面的内部管理。一是将行风建设工作纳入纪检监察工作要点之中进行安排布置,加强对行风建设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出现的问题。二是坚持实施收费工作“阳光工程”,实行收费公示制,严格执行收费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及学校收费票据管理的有关规定。重视对收费工作“阳光工程”执行情况的监督,按照上级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要求,组织相关部门领导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对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没有发现违规行为。三是加强对招生工作“阳光工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六公开制度,严格规范各种特殊类型招生行为,加强对省外艺术类考试评卷、分数录入,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专业加试、文化课考试及评卷、分数录入等工作实施监督,促使规范运作,做到公平、公正。四是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学校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活动中,纪委配合人事处、组织部多次对机关干部的工作纪律进行检查;在党员干部中倡导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作风,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在作风方面的问题,加强作风建设,以机关的良好作风带动全校的教风、学风,从而形成良好的校风。
六、科学民主决策,深入推进党务、校务公开工作
1、科学民主决策。我校制定并执行《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党委会会议制度》等六项规章制度,规范了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和党政联席会议的议事程序、议事规则以及会议决议落实措施等相关事项。凡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工作均由学校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做到决策制度健全完善,继之运行规范。我校6月下旬开始,进行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换届工作,是在学校党委集体研究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后启动的;换届工作中,拟任处级干部是经学校党委集体研究决定的。各学院、五年制管理中心认真执行我校《关于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暂行规定》,重要业务工作、大额经费支出、引进人才等工作均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2、深入推进党务、校务公开工作。我校认真落实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在党务公开工作中,制定了《南阳师院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南阳师范学院党务公开网站信息管理办法》等制度,在全校范围建立党务公开工作机制,建立校务、党务公开网站,使公开工作正常化、规范化运行。在校务公开工作中,不断创新公开的方式方法,加强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建设,健全校务公开的各项制度,规范运行公开工作程序,扩大决策和管理事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建立健全决策公开、财务信息公开、人事工作公开等配套措施,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
我校在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换届工作中,制定了《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换届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调整处级机构和处级干部职数的通知》,通过动员会、党务校务公开网向全校教职工公布,公开了竞争人员成绩计算办法,对竞聘岗位人员的报名情况、成绩、考察预告、拟人干部进行公示,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
七、加强监督制约,促使正确行使权力
一是在学校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换届工作中,印发了《关于在处级领导干部换届工作中严肃纪律的通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监督,做到公开、公正。二是学校在教职工职称的评定和聘用、学术带头人的评选、名师名家的选拔培养、评先评优等工作中,做到制度健全、程序规范、公开透明,实施廉洁评审、评选,确保公平公正。三是加强物资(设备)、图书采购管理和监督。学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规范物资(设备、图书)等大宗物资采购的管理,监察处、财务处等有关部门对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审计处开展物资采购审计工作,做到阳光采购,防止暗箱违规操作。今年以来,监察处共参与各类招投标工作近20次。四是对学生入党、评先评优、推选团学干部、评定学生奖学金和助学金等项工作进行监督,规范评定方案和标准、工作程序、推选和评定结果“三公开”工作,做到公开、公正。
八、开展教育活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1、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配备。我校从6月21日开始,启动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换届工作。换届工作方案中,纪委副书记的职数由原来的2名增加到3名,将纪委办公室提升为正处级单位,纪委办公室主任为正处级岗位,实现了与党委其他工作部门负责人同等职级待遇;设立了纪委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监察处副处长岗位,这些岗位的人员7月份就能落实到岗,加强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配备,为更加有效地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2、开展教育活动。按照九届省纪委二次全会部署和省高校纪工委的要求,在全校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提升素质、规范执纪、端正作风、树立形象”专题教育活动。活动从4月份开始,合理安排活动时间,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把集中教育活动和经常性教育有机结合、相互融合,把学习、查摆、整改和制度建设贯穿活动全过程。一是开展读书活动,派出3名干部参加了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学会组织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等,使纪检监察干部提升了素质,提高了能力;二是完善了工作制度,规范了业务流程,在内部深入开展“查找廉政风险,构筑拒腐防线”活动;三是进一步强化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端正了服务群众、严明纪律、勤俭节约的作风,树立了纪检监察干部坚持原则、一心为公,勇于担当、敢拼善赢,秉公执纪、理性执纪,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
中共南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