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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0年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2 16:04 点击:


中共南阳师院纪委

关于加强2020年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

2020年清明节即将到来,为确保安全、文明、廉洁过节,根据省纪委监委通知要求,现就推动学校各级党组织、各单位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强调以下几项要求:

一、要把压实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结合起来,一体部署、一体落实。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体责任,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防控、过节不忘纪律。学校党务、行政、教辅、后勤保障等各级各类职能部门要强化慎终如始意识,持续认真履行业务工作范围内的监管职责,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关键环节,努力防范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二、要强化清明期间疫情防控管理。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加强教育引导,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国内外疫情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高度警惕清明期间的疫情反弹风险,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要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强化对中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部署和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决不能让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持续向好形势发生逆转。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引领带头作用,要认真执行国家民政部、 省民政厅以及南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选择非实地祭扫、分时错峰祭扫等多种方式,倡导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

三、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一)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或期间接受学生家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宴请、住宿;

(二)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三)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到私人会所聚会聚餐;

(四)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五)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接待等。

四、强化政治监督,从严执纪问责。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坚守职责定位,做实做细政治监督,持续加强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落实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监督和纠治“四风”工作, 对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不力、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等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会以“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钱不多”“事不大”等为由搞网开一面、迁就照顾,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出现疫情反弹,坚决杜绝形形色色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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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阳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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