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宛院党文〔2016〕10号
中共南阳师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的
通 知
各基层党组织、学校各单位:
现将我校《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南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6年3月15日
南阳师范学院
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总责任人: 南阳师范学院党委书记 黄荣杰
南阳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王利亚
根据上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省管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年度检查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校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一、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一)党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工作制度,对有关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统筹安排、督查督办。
责 任 领 导 :黄荣杰 王利亚
分管责任领导:卢志文
责 任 单 位 :纪委、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2、落实工作任务。
(1)做好工作部署。学校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党委专题会议,学习贯彻上级纪委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召开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安排2016年反腐倡廉工作。学校党委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纪委、监察处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扎实推动责任落实。
责 任 领 导 :黄荣杰 王利亚
分管责任领导:卢志文
责 任 单 位 :纪委、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监察处
(2)逐级落实责任。坚持“一岗双责”,依据我校《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详细分解责任。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履行好分管领域内的主体责任,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安排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从校级领导到副科级干部层层签订责任书,逐级落实“一岗双责”,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责 任 领 导 :黄荣杰 王利亚
分管责任领导:卢志文
责 任 单 位 :纪委、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3)开展专题活动。认真开展“主体责任深化年”活动,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办法、省教育厅党组的实施意见,修订完善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修订我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
实施意见,深化述责述廉工作。
责 任 领 导 :黄荣杰 王利亚
分管责任领导:卢志文
责 任 单 位 :纪委、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4)落实巡视整改。学校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配合省委对我校的巡视,畅通巡视组与干部群众的接触渠道,主动接受监督检查;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查漏纠偏,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一件一件抓好落实。
责 任 领 导 :黄荣杰 王利亚
分管责任领导:卢志文、谢冰松
责 任 单 位 :纪委、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财务处、学校其他单位
(5)强化检查考核。把反腐倡廉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及廉政情况列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按照我校《反腐倡廉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年度检查考核办法(试行)》进行年中督查、年度考核工作,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责任领导:卢志文
责任单位:纪委、党委组织部、监察处
(6)严格问责追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将要出台的党内问责条例,强化责任追究。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落实巡视整改不力的部门和单位,既追究直接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健全责任追究情况定期报告、典型问题公开曝光制度,使问责和曝光成为常态、形成震慑。学校党委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把主体责任真正扛稳、抓牢、做实。
责任 领 导 :黄荣杰 王利亚
分管责任领导:卢志文
责任单位:纪委、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院长办公室、监察处、学校其他各单位
3、重视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学校党委、行政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及时听取办案情况报告,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提供查办案件工作所需的物质保障,为顺利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创造条件。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重视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使用和岗位交流。
责 任 领 导 :黄荣杰 王利亚
分管责任领导:卢志文 刘明阁 李文安 邵书峰
谢冰松 曹天杰 阚云超 马良泉
孟静雅
(二)纪委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1、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纪委监察处协助党委、行政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详细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责任目标,组织校级领导对各单位的党政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指导各单位层层签订责任书,逐级落实“一岗双责”,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
2、加大执纪监督力度。聚焦主业主责,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认真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组织校级、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承诺;在节假日前,对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重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具体要求。加大执纪监督力度,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切实加强对人、财、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深入开展对党务、校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推进阳光校园建设。
3、加强检查考核。纪委协助党委、行政抓好反腐倡廉工作落实,加强监督检查,执好纪、问好责。认真落实我校《反腐倡廉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年度检查考核办法(试行)》,实行年中督查、年度考核。6月底,学校各单位报告上半年反腐倡廉工作及责任目标落实情况;学校向省纪委、省高校纪工委报告反腐倡廉工作情况。年底,组织对学校各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和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落实纪委书记向省高校纪工委报告工作、述职制度,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4、强化责任追究。实行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对考核成绩好的单位通报表扬,对较差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诫勉谈话。对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责任领导:卢志文
责任单位:纪委、监察处
二、坚持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规矩
(一)严肃政治纪律
1、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中央和省委关于教育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在我校的贯彻落实情况,加强对学校党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牢牢抓住“关键少数”,紧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严肃查处各行其是、阳奉阴违、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等问题。
责任领导:卢志文
责任单位:纪委、监察处、各基层党组织
2、完善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网络管理办法,修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开展授课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责任领导:刘明阁 邵书峰 曹天杰 阚云超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网络中心、期刊部、各学院和教学部
3、对传播违法有害观点、散布反动言论、编写制作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或从事非法活动的,坚决严肃查处。
责任领导:卢志文
责任单位:纪委、监察处、各基层党组织
(二)严明组织纪律
1、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的作用,对轻微违纪违规行为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责任领导:卢志文
责任单位:纪委、党委组织部、各基层党组织
2、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推荐测评中拉票等行为。
责任领导:卢志文
责任单位:纪委、党委组织部、各基层党组织
3、严肃查处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按规定请示报告、不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学历年龄档案造假、违规进人用人等问题。
责任领导:卢志文 李文安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院长办公室、人事处、各基层党组织
(三)严格执行党规党纪
1、抓好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贯彻执行,使每位党员铭记“四个必须”、“八条规范”,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责任领导:卢志文
责任单位:纪委、党委组织部、各基层党组织
2、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对违反“六大纪律”的行为,敢于动真碰硬、动辄则咎,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责任领导:卢志文
责任单位:纪委、各基层党组织
3、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形成良好政治生态。
责任领导:卢志文
责任单位:纪委、党委组织部、各基层党组织
(四)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
责 任 领 导 :黄荣杰
分管责任领导:卢志文
责 任 部 门 :纪委、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
三、加强监督检查,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一)保持定力韧劲
反“四风”、正党风,各级党组织必须咬住“常”“长”二字,毫不松劲地抓、锲而不舍地抓,做到标准不降、要求不松、措施不减。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从解决领导干部不严不实问题入手,经常抓、持久抓,抓出习惯、形成常态,推动作风持续好转。
责 任 领 导 :黄荣杰 王利亚
分管责任领导:卢志文 刘明阁 李文安 邵书峰
谢冰松 曹天杰 阚云超 马良泉
孟静雅
责 任 单 位 :学校各单位
(二)强化监督检查
加大监督力度,创新监督方式。畅通网络信箱、实物信箱、举报电话等监督渠道,认真受理、调查处理群众举报;纪委会同两办、组织人事等部门经常开展日常检查对年节假期进行重点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责任领导:卢志文
责任部门:纪委、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院长办公室、人事处、监察处
(三)加大纠治力度
紧盯防止反弹目标,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我校的若干规定,严格执行我校《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日常监督检查及处理办法》,从小节、小错、小案抓起,从严查处;紧盯“四风”问题新情况新变化,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对隐形变异的“四风”越往后执纪越严;看住重要时间节点,扭住抓牢具体问题,严防死守,一寸不让,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等顶风违纪的行为一律从严查处,通报并曝光反面典型。
责任领导:卢志文
责任部门:纪委、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院长办公室、人事处、监察处
四、实践“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一)坚决遏制腐败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惩治腐败,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经常使用党纪处分、组织处理,坚决遏制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
责任领导:卢志文
责任部门:纪委、监察处
(二)突出执纪主责
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线索处置、执纪审查、执纪审理要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对党员干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及时约谈、函询、诫勉,防止小错养成大错。对巡视、审计、信访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加强分析研判,对一般性问题要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把问题弄清楚;对指向性明确的问题要扎实做好初核。执纪审查要把违反纪律的主要问题查清,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把握政策界限,把个人私欲与工作失误区别开来,保护改革者、宽容失误者、问责慵懒着、严惩贪腐者。加强与南阳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构的联系,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发挥案件查办的惩教和预防功能。
责任领导:卢志文
责任部门:纪委、监察处
(三)严明审查纪律
学校纪委定期向省纪委、省高校纪工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做到不瞒报、不漏报、按规定及时报告,主动接受上级纪委的督导指导,严格执行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审查制度。
责任领导:卢志文
责任部门:纪委、监察处
五、加强行风建设,提升师德师风校风建设水平
(一)完善突出问题治理责任落实机制
坚持把行风建设作为办人民满意大学、树立学校良好形象的品牌工程来抓,巩固多年来行风建设的成果,防止问题反弹。以民主评议学校行风活动为载体,创新方式方法,详细分解工作任务,建立健全突出问题治理责任落实和倒逼机制。主动到学生中问卷调查,通过提出问题清单、约谈、通报等监督方式,将纠正校内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的工作责任传导给主管部门和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推动学校行风持续好转。
责 任 领 导 :王利亚
分管责任领导:卢志文
责 任 单 位 :纪委、监察处、工会、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院长办公室、教务处、财务处、招生就业处、人事处、学生处、团委、后勤服务集团、各学院和教学部
(二)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1、严明国家招生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深化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实施招生承诺制,完善招生考试责任制,逐个环节、逐个岗位落实责任,确保招生考试监督管理全覆盖、无死角,重点完善研究生招生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体育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工作。
责任领导:李文安 曹天杰 阚云超
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研究生处、成人教育学院
2、规范学生转学、转专业行为,维护公平公正。
责任领导:邵书峰
责任部门:教务处、各学院
3、严明招生纪律,严肃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强化问责追责,对违规违纪行为实行倒查追究。
责任领导:卢志文
责任部门:纪委、监察处
(三)加强师德师风问题的治理
1、深入做好高校师德“红七条”的贯彻落实,细化师德行为规范,全面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大力弘扬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师德风范。
责任领导:刘明阁 邵书峰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各学院和教学部
2、加大对违反师德行为的查处力度,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职称评审、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
责任领导:李文安 邵书峰
责任单位:人事处、教务处、各学院和教学部
(四)常抓不懈治理乱收费
1、完善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真查严查细查,防止违规收费问题反弹,纠正与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不一致的规定,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未经审批收费或突破经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坚决维护师生的切身利益。
责任领导:谢冰松
责任单位:财务处、学校其他单位
2、对群众反映的信访举报问题,快速调查处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责任领导:王利亚
责任单位:监察处
(五)加强对奖助学金工作的监管
1、学生处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奖学金、助学金评定的各项制度,将奖助学金工作的政策和程序宣传到位,对学生申请条件等情况进行班级、学院、学校三级公示,严格评定、发放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责任领导:谢冰松
责任单位:财务处、学生处、各学院
2、加强监督检查,对虚报套取、挤占挪用资金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并公开通报。
责任领导:卢志文 谢冰松
责任单位:监察处、学生处、财务处
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推进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的惩防体系建设
认真落实我校《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按照《关于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分工方案》,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并落实规章制度,规范管理和工作程序,把防治腐败的要求和措施体现到各项改革制度建设之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责 任 领 导 :黄荣杰 王利亚
分管责任领导:卢志文 刘明阁 李文安 邵书峰
谢冰松 曹天杰 阚云超 马良泉
孟静雅
责 任 单 位 :纪委、学校各单位
(二)重点加大对权力运行监督的力度
1、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
责任领导:卢志文
责任单位:纪委、党委组织部
2、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规范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
责任领导:黄荣杰 王利亚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纪委、监察处、学校其他单位
3、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抽查核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情况的监督。
责任领导:卢志文
责任部门:纪委、党委组织部
4、坚持校、院两级教代会制度。
责 任 领 导:黄荣杰 王利亚
分管责任领导:孟静雅
责任部门:工会、各学院和教学部
5、大力实施招生、收费、基建、采购、奖评聘、奖助学等廉政建设六大“阳光工程”。加强对学生入党、团学干部选拔工作的监督,重点加强对招生工作、收费工作、科研经费管理、采购与招投标、修缮绿化工程、专项经费、国有资产管理、租赁服务工作的监督。
责任领导:卢志文 刘明阁 李文安 邵书峰 谢冰松
曹天杰 阚云超 马良泉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财务处、招生就业处、监察处、审计处、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基建处、后勤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科研处、学生处、团委、各基层党组织
6、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深入开展党务、校务公开工作,使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运行;全面落实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切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责任领导:黄荣杰 王利亚
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
(三)深化反腐倡廉教育
1、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摆在全校党的宣传教育格局中进行部署和推进。
责任领导:卢志文 刘明阁
责任部门:纪委、党委宣传部、监察处
2、各级党政“一把手”要带头讲廉政党课;各级党组织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引导党员干部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做守着党的纪律“底线”、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的优秀共产党员。
责 任 领 导 :黄荣杰 王利亚
分管责任领导:卢志文 刘明阁
责 任 部 门 :纪委、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各基层党组织
3、要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充分发挥校园网、校报、手机报、微信等媒体作用,加强正反典型的宣传,倡导新风正气。
责任领导:刘明阁 曹天杰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网络中心
4、要加强清风校园建设,对教职工提出廉洁从政、管理、执教、治学、服务、树人“六项廉洁要求”;采取实行廉政承诺、举办宣讲报告活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着力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责任领导:卢志文
责任单位:纪委、监察处
(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善于从优秀传统文化中吸取营养,探索创作廉政文化作品的新途径。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廉政文化活动,在全校开展廉政文化作品、论文、案例征集评选活动,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国家级、省级评选,努力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责任领导:卢志文、刘明阁
责任单位:纪委、党委宣传部、各基层党组织
七、持续深化“三转”,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一)坚持学思践悟,强化思想理论武装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严明纪律,改进作风、惩治腐败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九届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学思践悟中把握精神实质,保持“四个足够自信”,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理论素养,提高监督执纪能力。
(二)持续深化“三转”,强化履职尽责
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定位,集中精力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三)高标准严要求,建设一流队伍
按照“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的标准严格要求,建设思想政治过硬、决策程序规范,责任担当意识强、监督执纪能力强、作风纪律做表率的纪委领导班子。纪检监察干部要对党忠诚,坚定政治立场,把牢政治方向,强化组织意识,对党的事业尽职尽责,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严格执纪,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责任领导:卢志文
责任单位:纪委、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