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师范学院
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扎实做好2015年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央纪委等三部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学校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本年度达到以下责任目标:
1、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部署安排,落实“一岗双责”,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深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2、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关于教育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在学校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学校重大改革举措和重要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3、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各项党纪政纪,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同时,要管好所辖范围的党员、干部,管好配偶和子女,确保不发生违纪违法案件。
4、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九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洁从政教育,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增强廉洁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5、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锲而不舍,狠抓节点,保持成果。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杜绝公款吃喝、旅游和送礼等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规定。
6、深入开展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学术造假。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学校行风活动,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提高学生和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树立学校的良好形象。
7、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制度管用、预警及时、防范有力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8、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加强对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的监督,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大力实施“六大阳光”工程,推进阳光校园建设;加强对权力运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约和监督,确保职责范围内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9、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高预防工作的效果,防止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10、重视信访举报工作,不瞒案、不压案、不阻挠和干扰办案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二、责任考核
认真落实我校《反腐倡廉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年度检查考核办法(试行)》,加强检查和考核工作。考核工作一般一年进行一次,必要时可组织专项考核。考核方法以组织考评为主,与自评、群众测评相结合。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责任追究
强化责任追究,对领导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
四、附则
1、本责任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执行期限为一年,自2015年3月至2016年2月。
2、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目标分配者: 目标承担者:
二〇一五年三月一日 二〇一五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