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政治监督,落实监督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党内有关法规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纪委作为履行监督专责的政治机关,必须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履行政治监督职责,把握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做实政治监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政治监督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突显党的政治建设的根本性地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问题导向,把党的政治监督融入管党治党、办学治校全过程,与学校各项业务工作特别是立德树人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促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早日把学校建成“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区域高水平大学”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监督对象
政治监督的对象是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重点是学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三、监督内容
1.聚焦坚定政治信仰,看能否坚持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坚决站稳政治立场。
2.聚焦加强政治领导,看能否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改进党的领导方式。
3.聚焦提高政治能力,看能否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群团组织政治作用,提高党员干部政治本领。
4.聚焦净化政治生态,看能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四、监督方式
1.日常监督。学校纪委通过谈心谈话、述责述廉、年度考核、参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对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情况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表现进行监督。
2.巡察监督。学校纪委和相关职能部门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突出政治主题,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对各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进行监督。
3.信访监督。学校纪委根据网上网下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了解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并进行调查处理。
4.专项检查。学校根据上级安排或工作需要,对各级党组织政治建设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或随机抽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或专项治理。
5.干部考察。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考察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表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的立场,对拟提拔干部出具党风廉政鉴定意见,把好干部选拔任用的政治关、廉洁关。
五、成果运用
1.纪委对各级党组织开展政治监督的结果适时向其领导班子反馈,向学校党委汇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作为党风廉政建设成效的评价依据。
2.对监督检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政治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责任单位应及时进行整改,整改方案、整改台账、整改报告及时报送纪委。
3.对监督检查中党员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履职的问题,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予以处理,并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任前考核的评价依据。
4.对党员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启动审查调查程序,予以严肃处理。
六、附则
本办法由学校纪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