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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整改监督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19-11-14 09:11 点击:





巡视整改监督工作办法

 

宛院纪文〔20193号      2019年4月3日印发


        为加强对省委巡视整改的监督,推动巡视整改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及省委关于巡视整改有关规定要求,按照学校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安排,结合监督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提高政治站位,把巡视整改监督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推动整改落实的有力抓手,建立监督工作机制,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巡视整改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监督对象


巡视整改监督对象是巡视整改工作责任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


三、监督内容


1.巡视整改工作责任单位党组织履行巡视整改政治责任情况。是否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从对党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来认识和对待巡视整改;是否把巡视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整体工作的重要抓手,列入重点任务,专题研究部署;各二级党组织书记、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压实责任、责任到人;是否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剖析是否深刻,反思、认领责任是否具体到位;推进整改的态度是否坚决、行动是否迅速、重点工作推动是否有力。


2.巡视反馈问题及建议整改落实情况。是否细化整改方案,把整改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人;是否制定具体有效措施,逐项推进落实,确保件件有着落、条条要整改、事事有回音。


3.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件处置办理情况。是否坚持依规依纪依法,逐一处置、认真核查、按时办结、保证质量。


4.建立长效机制情况。是否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期整改相结合、解决具体问题与标本兼治相结合,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监管漏洞,巩固和扩大巡视整改成果。


5.注重发现整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是否存在履行整改责任不力、消极对待、敷衍应付、“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是否存在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以及做表面文章,以出台制度代替整改,甚至弄虚作假等问题。


四、监督方式


1.日常监督。通过参加周工作例会及有关会议、调阅有关材料等方式,全面掌握巡视整改工作推进情况,配合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巡视整改工作责任单位报告情况、进展及销号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重点监督。对牵头整改的重点部门、重点难点任务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根据工作需开展巡视整改情况专项检查。


3.信访监督。通过受理反映巡视整改方面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举报等,实施信访监督。


4.专门督办。对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件建立专门台账,集中办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结,定期向学校纪委书记办公会汇报线索处置和办结情况,对进展迟缓的,专门督办。


五、追责问责


1.对整改迟缓的单位,及时通报,下达监督检查意见书,依据《南阳师范学院压实管党治党责任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巡视整改工作责任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2.对需要重点关注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加强风险防控等,可提出纪检监察建议。


3.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巡视整改职责、不落实巡视整改要求,拒不整改、“新官不理旧账”的,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的责任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严肃追责问责。


本办法由学校纪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