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

中共南阳师院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8 08:05 点击:


 

宛院党文〔201523

中共南阳师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目标》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校各单位:

现将我校2015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南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5528     

南阳师范学院

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总责任人: 南阳师范学院党委书记  黄荣杰

                   南阳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王利亚

根据上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省管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年度检查考核办法(试行)》、《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印发<2015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校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一、构建完善责任体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抓好传达部署与贯彻落实

1、做好工作部署。学校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党委专题会议,学习研究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召开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安排2015年反腐倡廉工作。学校党委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纪委、监察处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扎实推动责任落实。

2、逐级落实责任。根据上级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部署,结合我校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签订目标责任书。坚持“一岗双责”,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安排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工作任务;纪检监察部门协助党委、行政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详细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责任目标,组织校级领导对各单位的党政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指导各单位层层签订责任书,逐级落实责任,落实“一岗双责”。

    3、落实“两个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省教育厅党组的《实施意见》,抓好我校《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落实。学校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做到与学校改革发展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把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作为政治责任列入经常性工作,并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述学的一项主要内容。党委书记、校长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承担起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要领导责任,及时听取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责任目标落实进展情况的汇报,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做到业务工作与反腐倡廉工作两手抓、两不误。纪检监察部门切实担当监督责任,聚焦主业主责,加大正风肃纪和腐败案件查处力度,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切实履行好监督部门的作用。

4、抓好检查考核。纪委协助党委、行政抓好反腐倡廉工作落实,执好纪、问好责,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贯彻执行我校《反腐倡廉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年度检查考核办法(试行)》,对责任制工作实行年中督查、年度考核。6月底,学校各部门、单位报告上半年反腐倡廉工作及责任目标落实情况;纪委办公室进行汇总,经学校党委同意后,向省高校纪工委报告。年底,组织对学校各部门、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和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及廉政情况列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学校党委年底向省委高校工委、省高校纪工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情况。

5、注重结果运用。实行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对考核成绩好的单位通报表扬,对较差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诫勉谈话,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强化责任追究。对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应实行责任追究的行为,视其情节,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责 任 领 导 :黄荣杰  王利亚

分管责任领导:卢志文  刘明阁  刘国章  李文安

邵书峰  谢冰松  曹天杰  阚云超 

马良泉  孟静雅

责 任 单 位 :学校各部门、单位

(二)健全体制机制,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工作制度,对有关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统筹安排、督查督办。修订完善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纪委书记向省高校纪工委报告工作、述职制度。

责 任 领 导 :黄荣杰  王利亚

分管责任领导:卢志文

责 任 单 位 :纪委、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三)重视支持纪检监察工作

学校党委、行政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及时听取办案情况报告,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提供查办案件工作所需的物质保障,为顺利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创造条件。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重视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使用和岗位交流。

责 任 领 导 :黄荣杰  王利亚

分管责任领导:卢志文  刘明阁  刘国章  李文安

邵书峰  谢冰松  曹天杰  阚云超 

马良泉  孟静雅

二、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一)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习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把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摆在重要位置,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建立健全严格的党内生活制度;必须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责任领导:卢志文

责任单位:纪委、党委组织部、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

2、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维护党的组织纪律,严格组织程序,加强请示报告,严禁擅自脱岗离岗、先斩后奏等违反组织程序、不讲规矩的行为。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严肃组织人事纪律,重点查处跑官要官、跑风漏气等不正之风,匡正用人风气。

责任领导:卢志文

责任单位:纪委、党委组织部、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

3、严明财经纪律。完善经费管理体制机制,严格各项经费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审计监督。严格国有资产监管,理顺权属关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稀释。

责任领导:谢冰松

责任部门:财务处、审计处

4、开展专题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形成良好政治生态。

责 任 领 导 :黄荣杰 

分管责任领导:卢志文

责 任 部 门 :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公室

(二)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纪律

1、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规矩。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第23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和第23次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健全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规矩,完善课堂教学、教材编写、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网络管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各个环节。

责任领导:刘明阁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教务处、科研处、网络中心、各学院、五年制管理中心

2、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善相关纪律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课堂教学、教材编写、文化育人、实践活动等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各环节,覆盖所有师生。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强化课堂教学纪律,对在课堂教学中传播违法有害观点和言论的,必须严格教育处理;对散布反动言论、编写制作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或从事非法活动的,必须严肃查处。牢牢把握学校宣传舆论阵地特别是网络阵地,重视干部师生思想动态和意识形态领域倾向性问题研究,加强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对直接挑战党和国家政治底线、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处置。

责任领导:刘明阁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教务处、科研处、网络中心、各学院、五年制管理中心

3、维护政治安全和教育稳定。明晰政治、政策界线,严把人才引进、学术交流、科研资助、项目培训中心的政治关、纪律关,加强对教育领域涉外资金、涉外项目、涉外活动的审批监管,维护政治安全和教育稳定。

责任领导:李文安、阚云超

责任部门:人事处、科研处、国际交流合作处

(三)强化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管

加强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管,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讲话中提出的“五个必须”要求情况,坚决纠正和查处结党营私、培植亲信、拉帮结派,自行其是、阳奉阴违,以及重点问题不请示、不汇报,搞非组织活动,个人有关事项瞒报虚报等行为。加强纪律监管,坚决纠正不讲纪律、不讲规矩问题,严肃查处违反纪律的问题,保证党内监督权威、有效,维护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对上级关于教育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在学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学校重大改革举措和重要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政令畅通,切实保障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责任领导:卢志文

责任部门:纪委、监察处

三、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一)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和我校若干规定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深入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有关规定》等各项规定,紧盯作风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新苗头,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收受礼金、出入私人会所、借婚丧嫁娶敛财等突出问题,锲而不舍纠正“四风”,防止反弹。

责 任 领 导 :黄荣杰  王利亚

分管责任领导:卢志文  刘明阁  刘国章  李文安

邵书峰  谢冰松  曹天杰  阚云超 

马良泉  孟静雅

责 任 单 位 :学校各部门、单位

(二)聚焦重点问题,开展监督查处

1、聚焦重点问题。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关于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办公用房、会议培训、公车配备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公车私用、收受礼金、出入私人会所、借婚丧嫁娶敛财等问题严惩不贷。控制出国境访问;严格公务接待审批手续,从简公务接待活动;严格公车使用管理,实行公车节假日封车制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责任领导:卢志文

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国际交流合作处、纪委、监察处

2、开展两项治理。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兼职情况检查,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兼职取酬问题。继续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责任领导:卢志文

责任部门:纪委、党委组织部、监察处

3、抓住关键节点。抓住教师节、升学毕业和传统节日等关键节点,严厉查处干部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参加谢师宴、升学宴等突出问题。

责任领导:卢志文

责任单位:纪委、监察处、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

(三)健全督查机制,加大监督力度

完善作风建设制度,制定学校落实八项规定要求日常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等配套制度,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问责力度,在坚持中见常态,向制度建设要长效,坚决防止不良作风反弹。

责任领导:卢志文

责任部门:纪委、监察处、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四、加强行风建设,提升师德师风校风建设水平

(一)完善突出问题治理责任落实机制

坚持把行风建设作为办人民满意大学、树立学校良好形象的品牌工程来抓,巩固多年来行风建设的成果,防止问题反弹,进一步提升师德师风校风建设水平,提高教学、管理、服务水平。以民主评议学校行风活动为载体,创新方式方法,详细分解工作任务,建立健全突出问题治理责任落实和倒逼机制。主动到学生中问卷调查,通过提出问题清单、约谈、通报等监督方式,将纠正校内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的工作责任传导给主管部门和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推动学校行风的持续好转。

责 任 领 导 :王利亚

分管责任领导:卢志文

责 任 单 位 :纪委、监察处、工会、院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教务处、财务处、招生就业处、人事处、学生处、团委、后勤服务中心、科技开发公司、各学院、五年制管理中心

(二)深入开展招生考试专项治理

1、深化招生工作问题治理。严明国家招生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深化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实施招生承诺制,严禁违规“点招”,重点完善特殊类型招生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艺术类招生、体育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工作,维护公平公正。严肃招生纪律,健全集体决策制度,完善招生考试责任制,逐个环节、逐个岗位落实责任,确保招生考试监督管理全覆盖、无死角。严肃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强化问责追责,对违规违纪行为实行倒查追究。

责任领导:曹天杰

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成人教育学院

2、加强研究生招生的管理与监督。建立健全研究生考试招生管理制度,加强组织,强化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责任领导:阚云超

责任部门:研究生处、监察处

(三)深化师德领域问题治理

1、加强师德师风问题的治理。深入做好高校师德“红七条”的贯彻落实,细化师德行为规范,全面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大力弘扬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师德风范。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职称评审、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加大对违反师德行为的查处力度。

责任领导:刘明阁  李文安  邵书峰

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

2、加强学术不端行为的治理。畅通举报渠道,严厉打击学术造假行为,健全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对学术不端行为严肃处理。

责任领导:李文安  邵书峰  阚云超

责任部门: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

(四)常抓不懈治理乱收费

完善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收费工作“阳光工程”执行情况的监督,持续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真查严查细查,纠正与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不一致的规定,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未经审批收费或突破经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防止违规收费问题反弹,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对群众反映的信访举报问题,快速调查处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责任领导:谢冰松

责任部门:财务处、监察处

(五)开展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

完善各类招生和办学行为的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开展学生管理工作。加强学籍管理,严格规范学生转学、转专业行为。按照上级要求,集中开展违规转学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并公开通报处理结果。

责任领导:刘明阁  邵书峰  谢冰松

责任单位:招生就业处、学生处、团委、教务处、财务处、各学院、五年制管理中心

(六)加强对奖助学金工作的监管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奖学金、助学金评定的各项制度,将奖助学金工作的政策和程序宣传到位,使每一位学生都清楚;对学生申请条件等情况进行院、校两级公示,严格评定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发放程序,确保奖助学金安全有效、惠及学生。严肃查处虚报套取、挤占挪用资金的违纪违法行为,从严问责,查处结果公开通报。

责任领导:刘明阁、谢冰松

责任单位:学生处、财务处、各学院、五年制管理中心

五、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推进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的惩防体系建设。

1、切实贯彻落实《工作规划》。认真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省教育厅《实施意见》,切实落实我校的《实施办法》,抓好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按步骤、有序地落实工作任务。组织人事部门把规划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之中,宣传部门做好规划的学习宣传,财务审计、教学科研等业务管理部门把规划的要求融入具体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督促指导,保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认真贯彻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和我省制定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围绕省委提出的两个“四项基础制度”和“四项监督制度”建设,落实省委、省纪委关于完善县级以上机关反腐倡廉制度、关于严肃县级以上机关党内政治生活的要求和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完善相关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认真落实《南阳师范学院章程》,扎实开展“依法治校年”活动,大力提升依法治校能力和水平,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优化权力配置,形成科学管用的内控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管理和工作程序,把防治腐败的要求和措施体现到各项改革制度建设之中,让权力依照规定程序行使。推进职称评审办法的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推评体系,强化职称评审工作的正面引导作用,使评审工作更加科学、公正。

责 任 领 导 :黄荣杰  王利亚

分管责任领导:卢志文  刘明阁  刘国章  李文安

邵书峰  谢冰松  曹天杰  阚云超 

马良泉  孟静雅

责 任 单 位 :学校各部门、单位

(二)重点加大对权力运行监督的力度

1、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约谈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规范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抽查核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情况的监督。严格实施廉洁从政、管理、执教、治学、服务、树人“六项廉洁要求”。

责任领导:卢志文 

责任单位:纪委、党委组织部、学校各部门和单位

2、实施“阳光校园”建设。

1)大力实施招生、收费、基建、采购、奖评聘、奖助学等廉政建设六大“阳光工程”,加强对学生入党、团学干部选拔工作的监督,重点加强对招生工作、科研经费管理、物资采购与招投标工作的监督。

责任领导:卢志文  刘明阁  李文安  邵书峰  谢冰松  曹天杰  阚云超  马良泉

责任部门:党委组织部、监察处、审计处、招生就业处、财务处、基建处、后勤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人事处、团委、学生处、科研处、教务处

2)坚持校、院两级教代会制度,深入开展党务校务公开工作,使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运行。全面落实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公开学校办学条件、质量水平、经费使用等信息,公开干部任用、职称评聘、领导干部兼职兼薪、出国(境)、财务管理、招生录取、基建招投标、学术不端等项信息,切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协调配合,对各单位网页公开内容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责任领导:王利亚  卢志文  孟静雅

责任部门:工会、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

(三)加强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

1、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摆在全校党的宣传教育格局中部署和推进。

责任领导:卢志文  刘明阁

责任部门:纪委、党委宣传部、监察处

2、党委中心组至少组织两次廉洁从政专题学习,党政“一把手”要带头讲廉政党课。

责 任 领 导 :黄荣杰、王利亚

分管责任领导:卢志文  刘明阁

责 任 部 门 :纪委、党委宣传部、党委办公室

3、充分发挥校园网、校报、手机报、微信等媒体作用,加强反腐倡廉舆论宣传引导;采取实行廉政承诺、举办宣讲报告活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着力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责任领导:卢志文  刘明阁

责任单位:纪委、党委宣传部、党校、监察处、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

4、创新廉政文化建设,善于从优秀传统文化中吸取营养,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廉政文化活动,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责任领导:卢志文

责任单位:纪委、监察处、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

六、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加强执纪查处工作

(一)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在节假日前,重申反对奢侈浪费、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具体要求。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重点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变相公款旅游问题;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培训学习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益关系单位和个人礼金礼券的问题。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纪检监察部门和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责任领导:卢志文

责任单位:纪委、监察处、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

(二)重视纪检监察信访工作

认真落实《河南省教育厅规范教育系统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要求,推动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建立健全运转高效的信访处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处理来信来电工作程序,严格信访工作纪律。对师生的来信来电,耐心细致地接访,及时、公正地处理每件信访举报,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责任领导:卢志文

责任部门:纪委、监察处

(三)依纪依法严肃查办案件

1、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在向学校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落实查办案件协作区制度,向省纪委办案人才库推荐德才兼备的纪检监察干部。加强查办案件人员的管理培训,培训2名以上办案专业人员。

责任领导:卢志文

责任部门:纪委、监察处

2、支持执纪办案工作。学校党委、纪委做执纪办案工作的坚强后盾,切实保障办案人员合法权益。

责任领导:黄荣杰  卢志文

责任部门:纪委、监察处

3、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等行为,重点查办发生在党员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坚决查处选人用人、招生录取、评奖评审、科研经费等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深入剖析案例,强化纪律审查的震慑警示和治本作用。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依法规范程序,保护被审查人合法权益。

责任领导:卢志文

责任部门:纪委、监察处

4、持续做好预警工作。坚持抓早抓小,全面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加强信访监督和诫勉谈话工作,对党员干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及时约谈、函询、诫勉,防止小错养成大错。加强与南阳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构的联系,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进案件审理“一案双书”工作,发挥案件查办的惩教和预防功能。

责任领导:卢志文

责任部门:纪委、监察处

七、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一)坚持学思践悟,强化理论武装

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严明纪律,改进作风、惩治腐败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深入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九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在学思践悟中把握精神实质,提高理论素养,坚定理论自信,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强大思想武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把学习党规党纪与学习法律法规紧密结合起来,提高依法依规执纪能力。

(二)持续深化“三转”,强化履职尽责

纪检监察部门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突出推进“两个责任”、“两个为主”,积极参加“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重点突破,突出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三)从严管理监督,强化责任担当

正人必先正己,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要从严管理、从严监督,防止“灯下黑”。纪检监察干部作为执纪监督者,党纪国法的底线不能逾越。要对党忠诚,坚定政治立场,把牢政治方向,强化组织意识,对党的事业尽职尽责,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严格执纪。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问题,对不守规矩、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行为,坚决查办,绝不姑息、绝不护短,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责任领导:卢志文

责任部门:纪委、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