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

中共南阳师院委员会关于201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5-04-23 08:04 点击:


 

宛院党文〔201517              签发人:黄荣杰

中共南阳师院委员会

关于201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

情况的报告

省高校纪工委:

按照省纪委、省高校纪工委的要求,现将我校党委201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报告如下:

我校党委一直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2014年,我校党委在省委和省纪委、省委高校工委和省高校纪工委的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担负着全面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纪律建设,严明党的纪律;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腐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为推进我校的转型升级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我校开展的教育实践活动被省委活动办综合评价为最高等次“好”;我校被评为2014年“全省学校行风建设先进单位”。

一、制定《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我校接到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后,迅速召开党委中心组会议学习传达文件,研究安排起草我校的实施意见。2014910日,经过党委会研究,通过了我校《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实施意见》进一步强调了党委是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明确了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明确了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明确了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提出了落实“两个责任”的保障措施,是一个落实“两个责任”的指导性、执行性强的文件。学校党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工,强化督促检查,结合实际抓落实。

二、学校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一)健全体制机制,加强组织领导

我校党委切实承担着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和支持”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321日,我校召开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了上级纪委会议精神,部署安排了年度反腐倡廉工作,与学校改革发展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制定了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组织校级领导干部与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单位逐级分解责任、签订责任书,落实了“一岗双责”。党委中心组全年组织4次廉洁从政专题学习;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安排反腐倡廉工作计划、行风建设、贯彻落实惩防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年度反腐倡廉工作考核等重要工作;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年中督导检查、年底考核,扎实推动责任落实。

(二)以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抓好作风建设

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纪律观念,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和我校《关于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的若干规定》,全校党员干部受到深刻教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得到有力整治,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制度执行力和约束力得到增强;校级领导干部带头,深入调研、主动服务、求真务实、勤俭节约之风在全校蔚然形成;精简了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严格控制出国境访问,从简公务接待活动,严格公车使用管理,三公经费大幅度减少,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实现了“转作风、聚人心、促发展”的目标,教育实践活动成效明显,被省委活动办综合评价为最高等次“好”。

(三)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开展校园廉政文化活动

加强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教育,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促使全校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一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开展了“清风中原·廉洁双节”廉政集中教育活动;组织处级干部观看电影《焦裕禄》,廉政教育片《贪官心理档案》、《“四风”之害》,反腐倡廉现代豫剧《子夜惊梦》、《全家福》等;转发了省纪委《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邀请省高校纪工委正处级纪检员程云同志来校做反腐倡廉专题报告。二是开展校园廉政文化活动。在校园、办公楼走廊设置了34块廉政名言警句牌;组织师生参加第三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在河南赛区荣获优秀组织奖,作品获一等奖3项,二、三等奖若干项;参加全省高校廉政文化征文活动,荣获优秀组织奖,作品获二等奖2项;在全省高校廉洁教育优秀案例征集活动中,荣获优秀组织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在全体教师中宣传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四)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教育、监督和管理

学校党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健全科学的干部教育培养机制、选拔任用机制、考核评价机制,选对用好领导干部,对领导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严格管理,落实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制度,致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和谐型”领导班子,领导班子集体领导、科学决策和民主管理的能力不断增强。校党委配合省委组织部完成了校级领导班子届中选拔考核和调整充实工作;创新中层领导班子集中述职工作方式,进一步激发了全校中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举办暑期处级干部培训班,集中研讨学校转型发展的思路和措施,效果良好,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五)规范办学行为,维护师生利益

我校坚持依法治校,制定的《南阳师范学院章程》获得省教育厅核准。学校以章程为依据,加强内部监控机制建设,建章立制,用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新建、修订制度31项。我校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学校行风活动,拓展评议范围,开展自查自纠,主动到师生中征集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有关单位反馈问题,狠抓整改落实,切实维护师生利益,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学生和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行风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我校被评为2014年“全省学校行风建设先进单位”。

(六)推进源头治理,强化权力制约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安排部署,推进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制定了我校《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具体分解责任和任务,分步骤地督促落实;将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体现在各项改革举措中,防范廉政风险。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切实加强对人、财、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推进阳光校园建设。坚持监察处长列席校长办公会制度,深入开展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大力实施招生、收费、基建、采购、奖评聘、奖助学等六项“阳光工程”,重点对省外艺考、体育运动训练专业单独考试、招生录取、收费、招聘硕士生教师和辅导员、职称评审等工作实施监督。加强对采购与招投标工作程序的监管,监察处共参与各类采购与招投标工作110项。

(七)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

学校党委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保证纪检、监察部门的人员编制,落实办案专项经费、办案补贴等政策,落实纪委办公室负责人与党委其他工作部门负责人同等职级待遇,注重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培养和使用,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严格考核,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及时对信访举报件批示,听取工作汇报,督促调查处理,对党员干部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纠正,及时通过约谈等方式解决,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

三、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党委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认真担负着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领导责任。

(一)履行领导责任

党委书记参加九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和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主持召开学校党委会议,学习传达上级纪委会议精神,研究学校的反腐倡廉工作;主持召开年度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上级纪委会议精神,部署安排学校的反腐倡廉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主持制定贯彻落实惩防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对行风建设工作提出高标准、严要求;对接到的信访件,及时批示,亲自督办。严明并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头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二)强化组织推动

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学校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积极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学校纪委、学校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掌握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宣传教育

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主持学校党委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4次,对全校处级以上党员干部主讲廉政党课2次,在党的建设工作会、处级干部培训班、行风建设工作会、教育实践活动大会等会议上通报干部违纪违法的案件、对党员干部提出廉洁从政的要求。

(四)强化监督检查

年底,主持召开党委会,研究安排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交纪委具体组织实施。重视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结果在全校通报,对干部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约谈。

(五)落实监管责任

加强对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学校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监管,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通过廉政谈话、廉政点评等方式,督促廉洁从政,落实“一岗双责”。带头执行校领导定期接访制度,直接了解师生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解决师生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六)带头做好表率

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不搞特权,做廉洁从政的表率。年初,向全校教职工进行廉政承诺,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按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年终,公开述职述责述廉,带头接受干部师生监督。

四、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向党委书记负责,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承担着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要领导责任。

(一)分管职责

坚持分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一起抓,领导并监督分管单位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年初与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业务工作中。纪委书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当好助手,在履行监督责任上主动作为,聚焦主业,开展监督检查,有效促进“两个责任”的落实。

(二)指导责任

对每个分管单位,全年听取2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指导分管单位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三)监管责任

督促分管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职尽责。坚持校领导定期接访制度,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的廉洁状况,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教育、早提醒、早纠正。

(四)自律责任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年初,向全校教职工进行廉政承诺,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按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年终,公开述职述责述廉,自觉接受监督。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虽然我校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师生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校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办法、省教育厅党组的实施意见,完善我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责任区分,深化述责述廉工作,严格问责追责,把“两个责任”真正扛稳、抓牢、做实,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促进学校健康快速地转型升级发展。

                                                                                              中共南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54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