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

中共南阳师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南阳师范学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5-06-08 16:06 点击:


 

共南阳师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南阳师范学院建立健全惩治和

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的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校各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健全我校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设廉洁校园,经学校党委研究制定了《南阳师范学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中共南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496       


南阳师范学院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13-2017年实施办法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健全我校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设廉洁校园,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九次党代会、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的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坚持改革创新、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围绕学校转型发展,坚定不移、持之以恒地加强作风建设、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将反腐倡廉贯穿到学校稳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之中,形成风清气正、和谐干事的良好环境,为把我校建设成为以鲜明特色闻名全国的应用型综合性大学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学校发展。紧紧围绕学校转型发展大局,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融入深化改革建设大局各项任务,促进学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2、坚持群众路线、深化教育实践。持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密切同师生的联系,依靠师生加强监督,不断改进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作风。

3、坚持法治精神、强化制度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健全具有学校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不想腐的教育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敢腐的惩诫机制。

4、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惩治腐败。注重坚决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有机结合,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

5、坚持改革创新、注重统筹推进。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统筹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持续性任务与阶段性工作,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思路、措施更加适应学校发展和时代进步的必然要求。

(三)主要目标

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立足学校实际系统推进廉洁校园建设的主要载体和必然要求,要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项重大政治任务贯穿到学校稳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之中,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两手抓、两手硬,坚定不移地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经过不懈努力,到2017年,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干事创业校园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党的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党风政风校风持续好转;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全校各级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加自觉有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显著增强;师生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满意度显著提升。

(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学校党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负责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和本实施办法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贯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之中,一起部署,一起推进,一起考核,切实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学校纪委要履行好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职责,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工作任务,经常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腐败问题。

二、抓好党的作风建设

(一)管党治党,严抓党风、严格党纪

1、坚持党组织从严抓党风。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把管党治党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牢记“两个务必”,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及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弘扬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坚持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把从严要求贯穿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全过程,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各级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认真履行抓党风建设的工作责任,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加强党性修养,带头讲党性、讲原则,清正廉洁,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2、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全会部署的各项改革措施、三大国家战略规划在我省、我校的贯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健全党纪政纪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等制度,加强执纪监督,严肃处理违反党的纪律行为,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1、认真落实关于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省政府的若干意见以及我校的若干规定,坚决纠正“四风”,不断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针对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出国(境)、公费旅游、奢侈浪费以及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要逐项进行整治,制定具体整治计划,明确整治责任、进度时限和标准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不断改进文风会风学风,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简报;规范考核、检查、评比、达标和节庆、论坛、展会等活动;落实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规定;规范津补贴和绩效工资发放;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落实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根据省委、省政府《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督查落实机制》,制定我校的督查落实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要求,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以及我校的若干规定情况纳入述职述廉重要内容。

2、强化正风肃纪,坚决纠正“四风”。纪委、监察处要将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经常性工作,认真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依据省纪委《关于对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办法》,制定我校的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加大对领导干部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出国(境)、公费旅游、奢侈浪费以及出入私人会所等行为的执纪监督力度,坚持集中督查、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盯住重大节假日开展廉政提醒和明察暗访,逐个时间节点抓,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严肃查处和通报、曝光违纪违规行为。

(三)巩固成果,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1、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和宗旨意识,增强贯彻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坚持和完善“一学三促四抓”,紧密联系实际,认真查摆“四风”问题,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整改脱离群众等问题,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巩固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把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固定下来。根据省委《关于健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校领导与专家教授、民主党派、党外人士、师生代表的日常联系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定期专题调研、“校领导接待日”等制度,健全书记信箱、校长信箱、纪检监察信箱和监督举报电话接听受理机制,实行校领导对重大信访案件督办等制度。探索建立机关干部、教职工、学生评议学校党委班子作风建设状况制度。拓展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健全党委定期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制度,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根据《河南省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暨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办法》,修订完善我校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强化改进作风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管,通过建立有效的明察暗访机制、检查考核机制、惩戒问责机制,确保制度严格执行,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三、坚决有力惩治腐败

(一)有腐必反,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以零容忍的态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把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作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格审查和处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权钱交易、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组织人事、工程建设、招生考试、物资采购、计划财务、科研经费和产业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侵害群众政治权益、经济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

(二)严格督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我校《处、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关于干部交流调整工作中加强纪律的规定》,坚持“学校任用中层干部应经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的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党委会讨论任用干部前书面征求纪委意见的制度,加强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管理和监督,着力整治选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对违规破格提拔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突击提拔调整干部、干部“带病提拔重用”、违规提拔任用领导干部近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买官卖官、弄虚作假谋取职务职级、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完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干部“带病提拔”等问题倒查机制,严禁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的发生。

(三)查纠并举,维护师生切身利益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坚决纠正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商业预付卡等问题,深入开展科研经费使用、“三公”经费使用和私设“小金库”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立健全管理和督促检查长效机制。重视和加强行风建设,规范办学、收费、招生等行为,坚决查处各种教育乱收费和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深化权力运行“阳光工程”建设,完善投诉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对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坚决纠正损害师生利益的行为,及时查处、通报违纪人员及行为,不断创优学校发展环境。修订完善我校《关于建立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构建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促进学校校风、教风、学风、师德师风、工作作风的全面提升,提高学校管理、教学、服务水平。

(四)健全机制,提升惩治腐败工作水平

1、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学校党委要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领导,纪委要将查办案件作为核心职能。健全群众信访举报线索受理机制,完善重要案件线索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健全案件查办日常协作机制,加强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规范线索移送、立案调查、核实取证、案件移送等协作程序。

2、提升惩治腐败工作水平。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办案素质,创新办案机制,提高办案信息化、装备标准化水平。完善处理检举、控告制度,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完善涉腐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机制,加强对案件线索的梳理、分类和归口管理,提升案件线索综合处置能力,提升案件初核、调查取证、定性量纪、处理执行等能力。

3、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能。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治病救人。建立健全干部廉政谈话提醒机制,落实我校《关于实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及时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案件。发挥以案促教作用,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研究发案特点和规律,督促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充分发挥办案治本功能,推进改革和体制机制制度创新,每查处一起案件,达到惩治腐败、教育干部、完善制度、治理风气的效果。

四、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一)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和宣传

1、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坚持经常性教育与集中开展主题教育相结合、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自律和他律相结合,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将其纳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内容。坚持和完善校院两级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廉洁从政专题学习;党校要把廉洁从政教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完善新任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制度;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制度,实行处级以上干部每年廉政承诺制度。加强对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教育。创新教育方式,运用专家报告、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专题教育片、开展专题培训等方式开展岗位廉政教育;重点加强法律法规、财经纪律教育,树立遵纪守法观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洁从教教育,重点加强对学科学术带头人、科研项目负责人、各类评审专家等人员的教育,把廉洁教育和诚信教育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选树先进典型,弘扬优良教风,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坚守高尚的职业道德和遵循良好的职业操守。认真贯彻《关于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书”工作的意见》,落实党政纪说理性处分决定书和检查(监察)建议书制度。

2、弘扬和发展廉政文化。充分发挥地方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将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融入师生教育、法制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之中。建立保障机制,加大廉政文化建设投入,加强廉政理论研究。发挥文化馆、纪念馆和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开展优秀廉政戏剧、公益广告、新闻出版物进校园活动,在校园里设置廉政名言警句牌,创作一批廉政歌曲、书画作品等廉政文化优秀作品,释放廉政文化正能量,增强廉政文化的渗透力和感染力。

3、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积极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成效。办好纪检监察网站,利用校园网、校报、课堂教学、宣传栏等宣传阵地,传播廉政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反腐倡廉规章制度

1、健全作风建设制度。认真落实我校《关于切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师生的若干规定》及配套制度《关于规范我校公务接待用餐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南阳师院工作人员改进作风八禁止》等制度,用制度来约束、规范干部行为。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出国(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和办公用房清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我校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建立严格“三公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完善公务灶制度。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制定我校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健全预防腐败制度。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完善我校《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党委会会议制度》、《校长办公会会议制度》等关于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规章制度,《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等关于校务党务公开的规章制度,完善校院两级教代会制度、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评议领导干部制度,制定学校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审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制度和决策事项末位表态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探索实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严格执行上级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管理制度和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学校《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干部出国(境)证件管理暂行规定》和《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按照上级要求,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抽查核实。在上级指导下,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坚持和完善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制度和“问题干部”特别监督档案。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等相关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任(兼)职回避、公务回避和特定利益关系人回避等制度。规范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认真落实我校《关于在全校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围绕学校组织人事管理、工程建设、招生考试、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管理和产业管理等重点领域,有效规范权力运行,形成内控防范有制度、岗位操作有标准、事后考核有依据的风险防控管理体系。

(三)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1、加强党内监督。认真执行我校《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党委会会议制度》、《校长办公会会议制度》等关于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规章制度,强化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制度,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专题报告制度。研究制订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制约和监督的相关制度,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制订《关于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规定》,探索加强纪委对党委成员有效监督的方法和途径。

2、加强行政监察工作。强化行政监察职能,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推进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工作。加强对招聘教师、职称评审、评先评优等工作实施监督,加强对招生工作、收费工作、基建项目“阳光工程”的情况实施监督,加强对科研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的监督,严格执行我校《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加强对物资(设备、图书)采购的程序监管,加强对学生入党、团学干部选拔、奖助学金工作的监督,促进规范程序、公开公平公正,防止暗箱违规操作。

3加强审计监督。认真落实我校《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财务预算与执行情况审计实施办法》、《经济合同审计实施办法》、《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科研经费审计暂行规定》、《校办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实施办法》、《处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等制度,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建立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任期内轮审制度,推进内部财务审计全覆盖。建立审计结果公开机制,注重结果运用。

4、加强民主监督。建立健全民主协商程序和通报制度,听取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建立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跟踪反馈制度。健全以校院两级教代会民主管理制度,发挥工会、共青团等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

5规范权力运行。推行各部门、各单位权力清单制度,规范并公开权力运行流程。继续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深化财政预算决算、部门(单位)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完善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确保正确行使权力。

6、加强舆论监督。重视、支持学校新闻媒体依法开展舆论监督,促进领导干部正确对待和自觉接受舆论监督。运用和规范校园互联网监督,完善涉腐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机制,推进网络监督法治化建设。

(四)深化改革和转变机关职能

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切实转变机关职能,着力从体制机制上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注重改革学校内部治理体制机制、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模式,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与防范腐败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避免出现制度真空,堵塞一切可能出现的腐败漏洞,保障改革健康顺利推进。

1、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研究制定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制度,探索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群众满意度调查等制度,完善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办法,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2、深化校园资产管理改革。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相关制度,严禁改革进程中侵吞国有资产牟取私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深化财务管理运行机制改革。认真落实我校《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预算管理办法》、《财务报帐细则》、《暂付款管理办法》、《学生收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健全资金网上运行和监管机制,建立财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

五、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学校党委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校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制订实施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若干事项的规定。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支持和保证纪委、监察处履行职责、开展工作。依据我校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二)落实反腐败体制机制和制度改革各项措施

学校纪委要积极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承担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强化对主责者的监督。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意见,贯彻落实我省的实施办法,探索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建立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有关制度和程序;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研究制定具体规定。加强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根据《河南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我校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办法,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三)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合力

纪委要协助党委统筹反腐倡廉建设长期、中期、年度工作,抓好组织实施,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要落实责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牵头单位要履行主抓职责,加强与协办单位的沟通联系。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开展工作,主动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任务。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干部经常性的管理监督,坚决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宣传部门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宣传,强化舆论引导;教学、科研等业务部门和单位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要求融入具体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纪律约束、监督检查作用,加强督促和指导,多措并举,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综合效果。

(四)狠抓任务落实

纪委要协助党委抓好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明确责任人,有重点、分步骤地督促落实各项任务。对阶段性任务,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对持续性工作,结合新情况新问题推进提高;对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充实的工作,及时研究安排。建立工作台账制度,实行项目化管理,明确每一项任务的项目要求、责任单位、责任人、工作标准和进度目标。健全惩防体系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动态管理。完善督查考核机制,每年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健全考核评估体系,将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我校《实施办法》情况作为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总结评估,查找不足,督促任务落实。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中共南阳师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9月6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