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院党文〔2015〕14号
中共南阳师院委员会 南阳师范学院
关于印发《南阳师范学院关于深入开展
“依法治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经学校党委同意,现将《南阳师范学院关于深入开展“依法治校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南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南阳师范学院
2015年4月16日
南阳师范学院
关于深入开展“依法治校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依法治教年”活动的意见》(教政法〔2015〕134号)以及全省教育系统“依法治教年”活动动员大会精神,现就我校深入开展“依法治校年”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要求为指导,以提高全校教职工和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为主线,以建立健全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为重点,以大力推进依法管理、依法办学和专项治理为抓手,突出解决社会及广大师生对学校工作不满意的热点问题和影响学校科学发展的主要障碍,推动学校转型发展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努力办好人民满意大学。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依法治校年”活动,进一步强化全校教职工的法治理念,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学校转型发展的能力,有效解决师生关注的一些热点问题,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有效提高学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三、组织领导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深入开展,成立南阳师范学院“依法治校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荣杰王利亚
副组长:卢志文 刘明阁 刘国章 李文安 邵书峰
谢冰松 曹天杰 阚云超 马良泉 孟静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长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卢志文(兼) 马良泉(兼)
办公室副主任:白遂君 周 旗 张玉才 朱其春 陈建国
陈文涛 徐亚东 宋太平 王庆林 靳如军
裴保春 杨 洋 王铁红
办公室成员:王春阳 姜长宝 杨青新 孙国良 张潍杰
陈永明 吴海平 王伟华 李红武 马 驰
胡晓涛 王治国
办公室联系人:王治国
四、活动内容
(一)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1.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学校党委中心组和各单位领导班子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定期进行法治专题集中学习,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理论素养、法制观念和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培养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逐步养成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学、依法办事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努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建立健全学校党委中心组和各单位领导班子学法制度、法律培训制度和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不断提高依法领导和管理教育事业的能力和水平。
2.建立健全教职工学法制度。完善教职工法治教育制度,明确学法计划和具体要求,提高教职工依法执教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教职工对《宪法》《教育法》《教师法》《教育规划纲要》《学校章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促进广大教职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使他们熟练掌握并履行与职责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工作的操作程序,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加大法治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规模,对新招聘的教师和新提拔的干部,任职前要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教职工继续教育重要内容,把法治教育作为教职工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3.扎实做好学生法治教育。相关职能部门要科学制定学生法治教育计划,确保学生法治教育的课时、教材和师资,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积极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邀请法官、检察官等进校园开展法治教育讲座,充分利用社会法治教育资源。积极组织学生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4.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开展“法纪教育月”活动,创新活动形式,通过专题培训、法治教育教学比赛、法律知识竞赛、征文活动、辩论赛等掀起学习宣传活动高潮。加强宣传报道,在《南阳师院报》上开辟“依法治校年”活动专栏、专版,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微信、微博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本单位好的做法和经验,积极向社会新闻媒体投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大力推进依法管理
1.依法决策。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作用,把专家论证、师生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制定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建立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管理行为。
2.简政放权。各单位要认真完善和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办事环节,优化办事程序,把该管的管好,不该管的真正放开。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逐步扩大二级学院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人事分配、财务资产等方面的具体职能权限。完善二级学院绩效考核体系,将二级学院各项办学指标和管理水平的提升幅度作为考核评估的基本要素,将评估结果作为确定学院资源配置、人员编制、岗位设置以及经费核拨的依据之一,进一步激发二级学院各方面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大力推行校务公开。加强校务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涉及师生利益的重大决策及时主动向师生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师生员工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强校务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校务公开信息化。
4.着力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增强群众观念,把师生员工的根本利益作为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满腔热情地为他们服务。深入开展“三服务一满意”活动,努力服务广大师生、服务教育教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大学。一切工作都应从方便师生员工出发,特别是对于职责范围之内,又有条件办的事,要不推不拖,及时办理。一时难以解决的,也要耐心解释,说明原因。要深入院系和二级单位调查研究,认真了解和听取广大师生员工的意见,掌握真实情况,积极研究对策,拿出解决办法。以良好的工作作风推进管理。
(三)全面推进依法办学
1.完善学校法制工作机制。认真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组建法律顾问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和推进依法管理中的作用,确保学校行为符合法律法规。
2.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掌握并认真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正确处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发展、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
3.加强制度建设。把《南阳师范学院章程》作为学校办学活动的重要依据,加强学校章程的执行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大学制度。进一步完善财务、科研、教学、资产管理、审计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种办事程序、内部机构组织规则、议事规则等,形成健全、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围绕学校转型升级目标,科学编制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健全权利保障和救济机制,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学校改革发展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4.推进民主建设,完善民主监督。健全科学决策机制,依法明确学校事务的决策权,在学校重大事项决策中注重师生参与、专家参与,严格决策规范和程序。认真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保障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全面实行校务公开,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学校的财务情况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事项,要及时向教职工公布。
5.依法保护学生和教师合法权益。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自觉尊重并维护学生的人格权和其他人身权益。加强对学生、教师的安全教育,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预防和减少校园伤害事故,切实维护校园安全。
(四)着力推进依法执教
1.遵纪守法。教师的个体教育教学行为要置于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决不允许做违法乱纪、有违师德之事。
2.依法维权。教师要善于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知法用法,通过法律途径和方式解决,避免走极端。
3.维护教师权益。要把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作为不可推卸的重要职责,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改革发展中矛盾、纠纷的能力,依法建立和畅通纠纷解决渠道,规范教师申诉和调解制度,保证处理程序公开公正。
(五)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根据省教育厅党组的要求,集中开展三项专项治理活动:一是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二是乱收费专项治理;三是高考舞弊行为专项治理。通过以上专项治理活动的开展,促进学校办学收费等行为更加规范,招生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广大人民群众对我校教育的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学校党委要负起政治责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逐级签订责任书,强化责任追究。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做到业务工作与反腐倡廉工作两手抓。学校纪委更加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加大正风肃纪和腐败案件查处力度,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顶风违纪发生“四风”问题、腐败案件的部门和单位,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2.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廉政文化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不断完善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对领导干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加大对师生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持续做好预警工作,加强信访监督,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把行风建设作为办人民满意大学、树立学校良好形象的品牌工程来抓,继续保持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的荣誉。
3.加强教育经费管理,严防腐败行为发生。坚持勤俭办学,反对铺张浪费,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学校资产和校办企业监管,进一步理顺资产管理关系。加强对招生、基建、人事、采购、财务等重要领域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加大审计力度,重点做好工程审计和科研经费审计。加强对学校内部经济活动的监督与审计,积极开展对二级学院和各部门的专项审计,对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五、活动步骤
(一)动员阶段
4月份,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依法治校年”活动方案,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依法治校年”活动整体工作。
(二)实施阶段
5-10月份,各单位根据活动方案,明确工作措施,认真开展各项活动,层层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年”活动。
(三)总结表彰阶段
11月份,通过自评总结、检查评比,表彰活动开展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及个人。
六、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依法治校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依法治校年”活动列入本单位2015年重点工作内容。各职能部门根据任务分工制定工作计划,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活动方案制定本单位“依法治校年”活动方案,各单位于5月10日前将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院办。
(二)各单位要成立“依法治校年”活动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加强领导,保证“依法治校年”活动顺利开展。
(三)各单位要在2015年11月20日前将自评总结报告报送学校“依法治校年”活动办公室。学校将在11月底对开展“依法治校年”活动成效突出的单位及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1.《南阳师范学院关于开展违规办学行为专项
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2.《南阳师范学院关于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治
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3.《南阳师范学院关于开展高考舞弊行为专项
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4.《南阳师范学院“依法治校年”活动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南阳师范学院
关于开展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
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指示精神,按照学校“依法治校年”活动安排,决定在全校开展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治理目标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学校深入开展“依法治校年”活动、省委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和教育部规范办学行为有关部署和要求,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着力检查和解决学校招生、联合办学、教学安排、学籍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依法办学的科学理念,完善规范办学的具体措施,构建公平公正的诚信体系,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为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办好人民满意的大学提供有力保障。
二、治理重点
(一)成人教育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重点
1.校外教学点设立是否经过审核、备案,布局是否合理。
2.校外教学点办学条件是否具备。
3.招生过程中是否存在虚假宣传。
4.学生管理是否规范。
5.校外教学点教育教学计划及学生的学习内容是否按规定完成。
6.学费使用和管理是否合规。
(二)高等学历教育违规联合办学专项治理重点
1.是否存在未经批准设立分校或校外办学点问题。
2.是否存在未经批准的联合办学行为。
3.是否存在中介机构代理招生等违规招生问题。
4.联合办学招收的学生注册学籍有无违规问题。
5.是否存在将五年一贯制学生和“3+2”转段的学生交由其他学校管理或安排在校外就读问题。
三、治理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2015年4月1日起至11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制定方案(4月1日至4月30日)。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全面安排专项治理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集中整改(5月1日至8月31日)。集中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排查和梳理在校外教学点设置、转移办学主体、合作办学、变相举办全日制脱产班学历教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隐患。要制定分阶段整改方案,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三阶段,全面检查,重点督导(9月1日至10月31日)。依据工作方案,对全校办学行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学校组成督导组,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重点督导。
第四阶段,建章立制,总结奖评(11月1日至11月20日)。要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和查出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各种制度,建立规范办学行为的长效机制。活动结束后,学校将通报专项治理情况。
四、治理要求
(一)加强领导。相关单位要把开展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列入本单位2015年工作重点内容,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抓好落实。要形成压力传导、责任传递机制,把治理工作层层落实到各相关单位,转化为各单位的自觉行动。责任单位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帮助解决治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专项治理有效落实。学校成立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治理具体工作。
(二)严格监督检查。学校将不定期对开展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导,设立专项治理工作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和查处违规问题,并上报检查结果。学校将适时组织抽查。
(三)强化责任追究。对违规违纪办学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等,对仍发生严重违规办学行为的单位,将给予一定处罚。对履职不到位、专项治理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将追究有关领导和部门的责任。
附件2
南阳师范学院
关于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和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年”活动,切实解决教育收费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障学校转型发展工作顺利进行,决定在全校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治理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使教育收费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教育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教育乱收费问题进一步减少,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治理教育乱收费长效机制逐步形成,营造立德树人、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为办好人民满意的大学提供有力保障。
二、治理重点
重点治理2014年秋季开学以来,涉及教育的收费行为,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主要是:
1.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规范问题。
2.违规收费问题。
3.以民办学校名义违规高收费问题。
4.收费票据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
5.其他违反教育收费政策和规定的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2015年4月1日起至11月2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1日至4月10日、9月10日至9月30日)
各单位要对照治理重点,在春、秋季开学后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迅速对自查自纠工作做出统一安排,精心组织实施。
要将教育收费政策在网站上进行公示。要在校园醒目位置公示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同时公示实际收费项目(包括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标准和依据,并公布举报电话;迅速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凡存在教育乱收费行为的,必须立即进行整改,能够退还的要全额退还,确实无法退还的,报学校做出合法性处理。
相关单位要于4月18日、10月1日前,将春、秋季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告活动办公室,自查报告要重点体现自查发现的问题和查处乱收费案件情况。
(二)重点督查阶段(4月11日至4月30日、10月8日至10月23日)
在相关单位春、秋季自查的基础上,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群众举报线索,学校将组织开展重点督查。重点督查的对象是群众举报乱收费数量多、自查自纠违规问题“零报告”的单位。通过座谈、问卷调查、走访学生及其家长,实现纠正一批违规问题,退还一批违规资金,查处一批违规案件,问责一批责任人员的督查目标。
(三)整改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1月20日)
对各单位自查出的问题,要限期全部整改到位,整改不力的要约谈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对重点督导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集中进行立案查处,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通报。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章立制,逐步形成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相关单位要在11月20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院长办公室。
四、有关问题处理原则
(一)在自查自纠阶段,凡是主动申报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违规违纪资金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于责任追究。
(二)在重点督导阶段,凡是被检查出隐瞒不报、弄虚作假、避重就轻等问题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从严从重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对拒不纠正问题、阻挠检查、销毁证据、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并对主管单位领导进行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作为“依法治校年”活动的重要抓手,各单位要周密部署、科学安排,完善治理工作责任制,健全责任落实和倒查追责的有效机制,层层落实治理责任,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以有效的治理成果取信于民。学校成立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治理具体工作。
(二)转变作风,务求实效。各单位要树立求真务实、动真碰硬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一线,发现真实情况,找准问题症结,避免“走过场,一阵风”。严禁回避矛盾、避重就轻、妥协通融、蒙混过关,对顶风违纪、纠而复生、久拖不改、情节恶劣以及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问题,要坚决查处并及时公开查办结果。
(三)强化追究,严肃问责。对教育乱收费案件,一经查实,要依据《教育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责任人党政纪处分,并对相关领导进行责任追究。凡在自查中应发现而未发现问题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失职责任;在自查中发现问题不解决、不处理和隐瞒不报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渎职责任。
附件3
南阳师范学院
关于开展高考舞弊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
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指示精神,按照学校“依法治校年”活动安排,决定在全校开展高考舞弊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治理目标
坚持安全、公平、科学、规范的基本原则,依法从严治考。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高考环境整治,强化高考安全保密意识,防范高考违纪舞弊行为,确保高考公平公正。
二、治理重点
(一)严格规范招生程序,严格查处艺术类、体育类招生面试违规行为。
(二)在高考期间对大一学生加强管理,对入校新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复查,对代替他人高考的在校生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三)对高考前在校园里张贴的招募替考、枪手等类似小广告,及时拍照留证和清理,并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省招办报告。
三、治理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分三步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4月1日至5月20日)。相关单位制定具体的组织实施方案,责任到岗到人,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21日到10月10日)。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要大力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排查和梳理艺术类、体育类招生面试、新生入学复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隐患。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管理漏洞,研究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制定分阶段整改方案,确保各项整改落实到位。
第三阶段,整改总结阶段(10月11日至11月20日)。总结反馈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修订完善持续治理意见。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对高考舞弊行为专项问题的治理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于存在的问题要坚决予以纠正,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起保障高考安全的长效机制。
四、治理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把治理高考舞弊行为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要建立专项治理有关工作机构,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分解责任、抓好落实,逐级签订责任书,确保专项治理有效落实。学校成立高考舞弊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治理具体工作。
(二)依法治考,从严处罚。这次治理高考舞弊工作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扎实有效进行。对治理中发生的高考舞弊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从严处理违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严格监督,严肃问责。加强对治理高考舞弊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履职不到位、治理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将追究有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