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
 
领导班子工作制度

校级领导、院长助理责任分工与联系教学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16 15:04 点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鉴于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调整及学校处级机构调整,经党委研究,现任校级领导、院长助理分工已确定,现将责任分工及联系教学单位通知如下:
 
1、党委书记石恒真同志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指导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分管工会工作。联系文学院、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
 
2、院长、党委副书记王利亚同志
 
协助负责党委全面工作,主持行政全面工作。分管院长办公室(校友工作办公室)、监察处、审计处,授权院长办公室管理汽车队工作。联系数学与统计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3、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黄荣杰同志
 
分管组织、统战、党校和老干部工作,主持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分管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离退休职工管理处,代管监察处。联系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4、党委副书记马瑞平同志
 
负责宣传思想政治教育、团学工作、稳定工作。分管党委办公室(机关党总支)、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党委学生工作部(人民武装部)、党委保卫工作部、校团委、德育教学部,代管审计处。联系经济与管理学院、音乐学院(公共艺术教学部)。
 
5、副院长宋争辉同志
 
分管专业建设、教学、财务等工作。分管教务处(语委办、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研究所)、财务处、期刊部。联系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公共计算机教学部)、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实训中心、基础教育研究所)。
 
6、副院长刘国章同志
 
分管后勤管理、基本建设、安全保卫等工作。分管后勤管理处、基建处、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科技开发公司(劳动服务公司)。联系环境科学与旅游学院、历史文化学院。
 
7、副院长卢志文同志
 
分管人事、实验设备、网络管理、医疗卫生等工作。分管人事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分析测试中心)、网络中心、校医院。协助负责离退休职工管理工作。联系法学院、软件学院。
 
8、副院长刘明阁同志
 
分管学科建设、科研、研究生教育、学生管理、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分管科研处、研究生处、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国际交流合作处。联系外国语学院(公共外语教学部)、国际教育学院。
 
9、副院长李文安同志
 
分管招生就业、成人教育、图书等工作。分管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成人教育学院、图书馆。联系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10、工会主席丁全同志
 
主持工会全面工作,协助马瑞平同志管理团学工作。联系单位:新闻与传播学院、体育学院(公共体育教学部)。
 
11、院长助理谢冰松同志
 
协助刘国章同志管理基本建设工作。联系五年制教育中心。
 
学校领导在联系教学单位的同时联系该院(系)党总支、专家教授、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具体名单由组织部、统战部安排。
 
 
 
                       中共南阳师范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南阳师范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2年7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