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联席会议是学校党政领导交换意见、互通情况、协调学校重要工作的会议。为了加强党政之间的工作协调,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的召开
1.党政联席会议由党委书记和校长根据工作需要共同决定召开。
2.党政联席会议参加人员为学校党政领导、工会主席、党委委员、校长助理、党委办公室主任、校长办公室主任。根据工作需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可列席会议。
3.党政联席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也可委托校长主持。
二、议事范围
1.研究贯彻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决定的,需要党政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
2.对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等重大问题进行协调磋商并提出意见。
3.对学校党务、行政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协商并形成意见。
4.通报学校党务、行政工作的有关重要事项。
三、议题的提出
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党委书记和校长分别提出并研究商定。会议议题商定后,由党委办公室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四、会议组织工作及会议纪律
党政联席会的组织工作,会议纪律等,按照党委会议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会议要紧密围绕议题,进行广泛的讨论,充分交换意见,为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正确决策奠定基础。
五、会议精神的落实
1.对于会议协商和研究的重大问题以及形成的意见,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要分别作好记录,根据《南阳师范学院党委会会议制度》、《南阳师范学院校长办公会会议制度》的议事范围,分别提交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2.对于会议研究和决定的事项,应明确有关领导或职能部门负责落实。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根据党政职能分工,分别进行催办,有关落实情况要及时向党委书记、校长汇报。
六、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