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期间,欢迎全校教职工监督。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的真实姓名,以示负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的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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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