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院党文〔2015〕52号
中共南阳师院委员会
关于王帅伟等15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党委研究决定:
王帅伟同志任人事处副处长;
郑琳琳同志任国际交流合作处副处长;
郭飞鹏同志任审计处副处长;
李 锐同志任后勤服务集团(劳动服务公司)副总经理;
逯爱英同志任图书馆副馆长;
刘国强同志任法学院副院长;
王志平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副院长;
陈晅嵘同志任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副院长;
朱应雨同志任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
李 辉同志任教育科学学院副院长;
马晓普同志任软件学院副院长;
李小海同志任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
刘宗才同志任农业工程学院副院长、农场场长(兼);
化 铉同志任珠宝玉雕学院副院长;
孙志永同志任公共外语教学部副主任。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同时免除,试用期一年。
中共南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