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院党文〔2015〕51号
中共南阳师院委员会
关于狄魁等11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党委研究决定:
狄 魁同志任团委副书记;
袁永强同志任文史学院党委副书记;
陈永明同志任法学院党委副书记;
廖 闯同志任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
李玉恒同志任音乐学院党委副书记;
张龙春同志任教育科学学院党委副书记;
丁建芳同志任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
马 驰同志任软件学院党委副书记;
吴海平同志任国际教育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王 蓬同志任农业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刘宗豪同志任珠宝玉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同时免除,试用期一年。团委职务任免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中共南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