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院党文〔2015〕45号
中共南阳师院委员会
关于高艳君等7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党委研究决定:
高艳君同志不再担任财务处副处长;
程和林同志不再担任文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张宛玉同志不再担任国际教育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江富建同志不再担任玉文化研究中心主任;
张小满同志不再担任历史文化学院副处级调研员;
冯振琦同志不再担任音乐学院副处级调研员;
刘世纪同志不再担任图书馆副处级调研员。
以上同志享受原职级待遇。
中共南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