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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阳师院委员会关于高艳君等7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06 20:09 点击:


 

宛院党文〔201545

中共南阳师院委员会

关于高艳君等7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党委研究决定:

高艳君同志不再担任财务处副处长;

程和林同志不再担任文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张宛玉同志不再担任国际教育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江富建同志不再担任玉文化研究中心主任;

张小满同志不再担任历史文化学院副处级调研员;

冯振琦同志不再担任音乐学院副处级调研员;

刘世纪同志不再担任图书馆副处级调研员。

以上同志享受原职级待遇。

          中共南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