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院党文〔2015〕39号
中共南阳师院委员会
关于周旗等33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党委研究决定:
周 旗同志任院长办公室主任;
乔乐林同志任校友工作办公室主任、院长办公室副主任(兼);
徐少贤同志任人事处处长;
徐亚东同志任教务处处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教师发展中心主任、教师教育实训中心主任(兼);
张宏伟同志任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主任、教务处副处长(兼);
李根全同志任科研处处长、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机电工程学院院长(兼);
苏新留同志任研究生处处长;
靳如军同志任学生工作处处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王庆林同志任发展规划处处长、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兼);
段长远同志任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处长、社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杨炳群同志任招生就业处处长;
曾庆龙同志任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主任、招生就业处副处长(兼);
邱东方同志任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长、分析测试中心主任(兼);
裴保春同志任保卫工作处处长;
钱文军同志任基建处处长;
贾海峰同志任后勤服务集团(劳动服务公司)总经理;
刘 畅同志任文史学院院长;
靳义增同志任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
袁雅莎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谢海泉同志任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院长;
惠丰立同志任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
李 瑞同志任环境科学与旅游学院(空间技术学院)院长;
刘笑舫同志任体育学院院长、公共体育教学部主任(兼);
何 军同志任音乐学院院长;
刘剑利同志任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院长;
马 奇同志任公共艺术教学部主任、音乐学院副院长(兼);
丁新胜同志任教育科学学院院长、基础教育研究所所长(兼);
徐永斌同志任国际教育学院院长;
黄思良同志任农业工程学院院长;
梅孝义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赵明臻同志任图书馆馆长;
刘太祥同志任期刊部主任;
吕友辉同志任网络管理中心主任;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同时免除。
中共南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5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