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师院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工作程序
为了进一步规范校内各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协助校内各民主党派组织做好组织发展工作,依据各民主党派章程,参照有关规定,经与校内各民主党派组织协商,特制定本工作程序。
一、培养和考察:
1、个人书面申请;
2、党派组织讨论确定培养;(发展前,一般要经6个月以上的培养教育)
3、党派组织考察,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填写《民主党派发展对象情况登记表》。
二、征求中共党组织意见:
1、党派组织持《民主党派发展对象情况登记表》与统战部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2、统战部出具介绍信;
3、党派组织持介绍信到发展对象所在单位中共党组织了解其政治素质和工作表现;
4、中共党组织对其表现出具书面意见。
三、召开会议:
1、召开党派基层委员会会议讨论发展;
2、报党派上级组织审批
四、与新成员谈话:
党派组织委派专人与新成员谈话,提出希望和要求。
五、存档与备案:
党派组织将相关文书或上级批复原件及复印件分别交统战部备案和人事部门(个人档案)存档。
南阳师院党委统战部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