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院党文〔2015〕61号
中共南阳师院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二十一届“三育人”工作
总结表彰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充分发挥师德先进人物的榜样示范作用,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激励广大教职员工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进一步推动我校“三育人”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十一届“三育人”师德先进个人、十佳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评选范围:全校正式在职教职工。
2、名额参数:本次共评选师德先进个人若干名,“十佳教师标兵”10名,“十佳干部职工标兵”10名。每个基层党组织原则上按教职工人数10:1推荐“师德先进个人”,并从中推荐0-1名“十佳标兵”候选人。教学单位的管理人员参加本单位的评选。
二、十佳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师德先进个人”在模范遵守《南阳师院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的前提下,以下几个方面成绩突出: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严格遵守国家宪法及有关教育法律法规,依法执教。在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原则问题上能够明辨是非,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无私奉献,以自己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影响和教育学生,具有良好的法治精神、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较高的道德修养。在师德建设活动中表现突出,近两年内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
3、树立献身教育的职业理想。具有强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努力学习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刻苦钻研业务,勇于创新,努力提高业务素质。爱岗乐业、自觉履行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
4、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技能。严谨治学,勇于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近三年内教学质量评价和学生评教优良,教育教学成绩显著。
5、坚持育人为本,深入研究教育教学规律,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公平公正对待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广大师生的广泛赞誉。
6、具有和谐人际关系,人品高尚。关心集体、尊重同事,团结协作,共同发展。遵守学术道德,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7、教学一线教师和长期从事班主任(导师)工作者优先。
“十佳标兵”除以上条件外,还应具备近三年内在全国、全省教育、教学、科研等评先评奖活动中获得荣誉或奖项的条件。
三、方法步骤
1、推荐(11月18日-11月30日)。各基层党组织要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11月30日前,各基层党组织将本单位推荐的“师德先进个人”、“十佳标兵”候选人名单及事迹材料报送至党委宣传部(N403室)。
2、评选(12月1日-12月10日)。在各单位评选推荐的基础上,党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评委会,对照条件,推选出我校“十佳教师标兵”、“十佳干部职工标兵”人选。
3、审批。以上评选出的“师德先进个人”、“十佳教师标兵”、“十佳干部职工标兵”人选,由党委宣传部报党委审批。
4、表彰(12月中下旬)。在做好上述各项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学校将适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精心组织,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要依照评选条件,严格审核把关,广泛征求意见,真正推选出事迹感人、贡献突出、师生信得过、有广泛影响的先进个人。
2、各单位要把评选活动同弘扬师德、塑造师魂结合起来,要将评选过程作为加强师德建设活动的重要环节,通过评选活动,评出榜样、评出团结、评出干劲,把师德建设教育活动引向深入,促进学校“三育人”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附件:南阳师院第二十一届“三育人”评比表彰名额分配表
中共南阳师院委员会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