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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阳师院委员会 南阳师范学院关于评选表彰2016-2017年度“九创四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2 16:12 点击:


 

中共南阳师院委员会  南阳师范学院

关于评选表彰2016-2017年度“九创四争”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

为进一步总结经验,发扬成绩,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巩固和深化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评选表彰2016-2017年度“九创四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范围

(一)评选类型

评选“文明单位、文明教研室、文明班级、文明社团、文明公寓、文明宿舍、文明楼栋、文明家庭、文明食堂”9类先进集体和“文明干部、文明教师、文明职工、文明学生”4类先进个人。

(二)评选范围

文明单位主要评选我校副处级以上编制单位中的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

文明教研室主要评选我校教研室中的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

文明干部、文明教师、文明职工主要评选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中的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

文明学生、文明班级、文明社团、文明公寓、文明宿舍主要评选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及集体中的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

文明楼栋主要评选我校社区居民楼栋中的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

文明家庭主要评选我校教职工家庭中的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

文明食堂主要评选我校食堂中的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

二、评选条件及名额指标

评选条件参照《南阳师院关于开展“九创四争”活动的实施意见(2017年修订)》中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关评选条件。

凡达到文明单位和文明家庭标准的均可申报;文明干部、文明教师、文明职工的名额以所在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人员总数的10%评选;文明学生按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的2评选(一年级新生不参评);文明班级按院系班级的2%评选(一年级新生班级不参评);文明教研室按教研室总数的20%评选;文明宿舍按学生宿舍总数的2%评选(一年级新生宿舍不参评);文明社团按社团总数的10%评选;文明公寓按学生公寓总数的20%评选;文明楼栋按家属区楼栋总数的10%评选;文明食堂按食堂总数的20%评选。

三、时间安排

(一)自评阶段(128--12月13)。

各单位和个人要结合工作实际,对照《南阳师院关于开展“九创四争”活动的实施意见(2017年修订)》进行自查自评,撰写自查自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单位的概况、近两年来创建工作主要做法和成绩。通过自查自评,进一步总结宣传推广经验做法,展示创建工作成果,教育和引导广大师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师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素质。

(二)申报阶段(1214--12月20)。

1.各单位在申报推荐过程中,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工作程序,严格标准,优中选优。

2.文明单位、文明教研室、文明班级、文明社团、文明公寓、文明宿舍、文明楼栋、文明家庭、文明食堂和文明干部、文明教师、文明职工、文明学生,以各基层党组织为单位组织申报。

学校文明单位两年一届,2013年、2015年评出的现有校级文明单位此次需重新申报,经复查合格后重新命名;其他单位均可申报校级文明单位。

3.申报材料要求。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九创四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撰写自评报告,并于12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相关部门。其中,文明单位、文明教师、文明干部、文明职工的申报材料上报文明办;文明教研室的申报材料上报教务处;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学生的申报材料上报学生处;文明社团的申报材料上报校团委;文明家庭的申报材料上报校工会;文明公寓的申报材料由学生处负责组织;文明楼栋、文明食堂的申报材料由后勤服务集团负责组织。

(三)考评阶段(1221--12月31)。

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由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组成考评组,分组对不同类型的申报对象进行考评。

1.文明单位考评由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对照评选标准,结合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实地验收评审。

2.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和文明学生的考评由学生处具体组织实施。

3文明社团的考评由校团委具体组织实施。

4.文明教师、文明干部、文明职工的考评由文明办负责,人事处、教务处、工会等相关职能部门协同组织实施。

5.文明教研室的考评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6.文明家庭的考评由校工会负责,后勤服务集团、离退休管理处协同组织实施。

7.文明公寓的考评由学生处负责,会同后勤服务集团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8.文明楼栋的考评由后勤服务集团负责,校工会、离退休管理处协同组织实施。

9.文明食堂的考评由后勤服务集团组织实施。

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研究确定学校精神文明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名单,并将结果上报校党委研究决定。

(四)总结表彰和宣传推广阶段(20181月)。

考评工作结束后,对评选出的文明集体及文明个人,由学校党委和行政联合命名表彰和奖励,并在全校范围内广泛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和展示推广活动。

附件:1.南阳师范学院“九创四争”活动文明个人推荐表

2.南阳师范学院“九创四争”活动文明集体推荐表

3.现有校级文明单位复查申报表

          中共南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南阳师范学院   

   2017年12月8       

附件1

南阳师范学院“九创四争”活动文明个人推荐表

推荐类型:

姓名

政治

面貌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联系

方式

推荐单位

近两年受表彰奖励情况

(字数限制800字左右,宋体5,行距固定值15)

主 要 事 迹

推荐单位党组织意见:

盖章:     

     

校文明委意见:

盖章:     

     

学校党委意见:

盖章:

     

注:A4纸正反打印。

附件2

南阳师范学院“九创四争”活动文明集体推荐表

推荐类型:

单位

名称

(字数限制:1200字左右)

推荐单位党组织意见:

盖章:

     

校文明委意见:

盖章:

     

学校党委意见:

盖章:

     

注:A4纸正反打印。

附件3

现有校级文明单位复查申报表

申报类别

文明单位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近两年获得
荣誉、奖励











校文明委意见

                      

盖章:

     

校党委审批意见

                 

盖章:    

     

注:创建成效简介内容包括:①单位基本概况;②主要工作业绩;③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简介字数在1000字以内。④申报表右上角加盖本单位党组织公章⑤ A4纸正反打印。

中共南阳师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8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