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院党文〔2015〕60号
中共南阳师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南阳师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换届)
实施方案》及《南阳师院基层分会设置及
调整组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
《南阳师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换届)实施方案》及《南阳师院基层分会设置及调整组建工作方案》已经校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1.《南阳师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换届)实施方案》
2.《南阳师院基层分会设置及调整组建工作方案》
中共南阳师院委员会
2015年11月3日
附件1
南阳师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换届)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贯彻执行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河南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坚持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方针,动员和组织广大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凝心聚力,为学校转型升级发展努力奋斗。
二、会议中心议题
(一)听取校长工作报告。
(二)听取工会工作报告。
(三)听取《学校财务工作报告》、《学校工会财务工作报告》、《学校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报告》。
(四)选举产生南阳师院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五)选举产生南阳师院第三届教代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
(六)审议教代会二届六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七)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干部、民主评议机关工作作风、民主评议校务公开、民主评议学校工会工作。
三、组建筹备工作委员会
为做好第三届教代会暨工代会第一次会议(换届)的筹备工作,保证大会的顺利召开,成立筹备工作委员会。筹备工作委员会由学校党政工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大会的筹备工作。
主 任:黄荣杰 王利亚
副主任:卢志文 刘明阁 李文安 邵书峰 谢冰松
曹天杰 阚云超 马良泉 孟静雅
委 员:朱其春 王建伟 周 旗 徐少贤 段长远
贾海峰 靳如军 时树菁 王怀东 杨林棋
李世桥 杨 锋 马培孜
筹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孟静雅
办公室副主任:朱其春 王建伟 周 旗 王怀东
杨林棋 马培孜
筹委会办公室下设组织组、秘书组、宣传组、会务组:
(一)组织组:
组 长:朱其春
副组长:徐少贤 王怀东 贾仁普
职 责:
1.负责酝酿提出筹备工作委员会成员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名单。
2.负责酝酿提出教代会暨工代会三届一次会议代表总数、构成及分配方案,负责代表资格审查。
3.负责酝酿提出教代会暨工代会三届一次会议主席团成员、秘书长、副秘书长建议人选。
4.负责酝酿提出教代会暨工代会三届一次会议分团方案和各代表团团长建议人选。
5.负责酝酿提出校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经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
6.负责酝酿提出教代会三届一次会议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建议人选。
7.组织校第三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工会主席、副主席的选举工作;
8.组织对校领导、中层干部、机关工作作风、校务公开和工会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9.负责提出拟邀请上级工会和兄弟院校工会领导参加会议方案。
(二)秘书组:
组 长:王建伟 周 旗
副组长:杨林棋 贾仁普 杨青新 王春阳 支贵生
职 责:
1.起草《学校行政工作报告》、党委书记讲话稿。
2.起草教代会暨工代会三届一次会议民主评议校、处级领导干部和民主评议机关工作作风动员报告。
3.起草教代会暨工代会三届一次会议筹备工作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4.起草教代会暨工代会三届一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报告。
5.起草《学校工会工作报告》。
6.起草上级工会领导讲话稿。
7.起草《学校财务工作报告》。
8.起草《工会财务工作报告》。
9.起草《工会经审工作报告》。
10.起草《南阳师院二届六次教代会提案落实情况的报告》
11.起草《南阳师院教代会暨工代会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报告》。
12.起草《南阳师院教代会暨工代会三届一次会议大会决议》;
13.确定主席团会议、大会预备会议、大会开幕式、大会闭幕式等会议主持人、起草主持词。
14.负责大会主席团会议、预备会及各次大会的会议通知和组织工作。
15.制定《教代会暨工代会三届一次会议议程》、《教代会暨工代会三届一次会议日程》、《教代会暨工代会三届一次会议须知》等。
16.负责主席团会、预备会、各次大会的会议记录。
17.负责大会各类文件的编印等工作。
18.提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三)宣传组
组 长:时树菁
副组长:李世桥 马培孜 王铁红
职 责:
1.负责会议标语、会标、横幅等氛围营造工作;
2.负责制定宣传报道方案,做好大会期间及会后的宣传报道工作。
3. 负责大会摄像、摄影、播音工作。
(四)会务组:
组 长:周 旗
副组长:段长远 贾海峰 靳如军 杨林棋 杨 锋
职 责:
1.负责大会的经费预算。
2.会议文件袋、代表用品购置及文件装袋、发放。
3.负责会场布置。
4.负责大会茶水供应及会场卫生、用电等服务保障工作。
5.负责会议主席台、代表座位及各代表团讨论地点的安排。
四、代表选举
(一)代表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参政能力和民主参与意识,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中起骨干作用,在教职工中有较高的威信。
教代会代表同时具有工代会代表资格。
(二)代表的比例、构成
根据河南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第9条规定,凡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教代会代表比例按照教职工总数的10%确定。其中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青年教师、女教师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应当占有一定比例。
(三)代表的产生办法
1.代表候选人由所在分会按照筹备委员会确定代表分配方案,以工会小组为单位对照代表条件,组织教职工讨论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初步候选人的名额原则上按多于正式代表的10%掌握。经分会与所在党总支(党支部)研究后,报大会筹备委员会组织组审定。经审查同意后,由分会主席主持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以无计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正式代表。
2.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教职工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候选人获得应参加选举人的过半数选票时,始得当选为正式代表。若获得过半数的代表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候选人得票相等不能确定人选时,可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代表名额时,不足名额可另行选举。
3.学校党政工领导分别在有关分会参加代表选举。
4.学校邀请历届校党政领导及离退休教职工代表为特邀代表参加会议。
(四)代表资格的审查
各分会代表选出后,应将代表名单交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组织组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代表资格。对个别确认代表资格无效的,应重新选举。
五、提案征集及提案审查工作
教代会代表向大会提出提案,是代表反映教职工的建议和要求,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学校事务的一种重要形式,体现了代表对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的关心。教代会提案要有1名正式代表提议,2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方可填写提案表。提案表由各分会收齐后交校提案工作委员会,经提案工作委员会对提案审查立案后,统一编号,分类整理后送交校领导批转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处理落实。提案工作委员会对落实后的提案反馈给提案人,并在下一次代表大会上报告提案处理落实情况。
六、12月中旬适时召开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七、筹备日程安排:
11月9日召开筹备组工作会,安排布置筹备工作。
11月9日—11月13日酝酿提出教代会暨工代会三届一次会议代表人数、构成、名额分配方案。
11月16日—19日下发代表分配方案,各分会组织教职工讨论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经分会与所在党总支(党支部)研究后,报大会筹备委员会组织组审定。
11月23日—25日各分会全体教职工大会选举正式代表。
11月26—12月4日进行代表资格审查,安排并完成征集提案及提案审查工作。
12月11日前完成三届一次会议各项筹备任务。
附件2
南阳师院基层分会设置及调整组建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分会组织建设,根据《工会法》第十条规定、《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第五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结合我校基层分会已到换届及党组织、机构设置调整的实际情况,对我校工会基层分会组织设置及调整组建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基层分会组织设置
(一)本着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和分会开展工作的原则,结合我校基层党组织设置方案(宛院党发〔2015〕5号)和单位会员情况,全校调整组成28个分会委员会。其中,院系(部)党委(党总支)、图书馆党总支、后勤集团党委所辖单位组成独立分会;离退休职工工作处与机关第一党总支所辖单位组成联合分会;继续教育学院与机关第二党总支所辖单位组成联合分会。校医院与机关第三党总支所辖单位组成联合分会。具体设置如下:
1.文史学院分会(含汉文化研究中心)
2.新闻与传播学院分会
3.马克思主义学院分会
4.法学院分会
5.外国语学院分会
6.数学与统计学院分会
7.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分会
8.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分会
9.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分会
10.环境科学与旅游学院分会
11.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分会
12.体育学院分会
13.音乐学院分会
14.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分会
15.经济与管理学院分会
16.教育科学学院分会
17.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分会
18.软件学院分会
19.国际教育学院分会
20.机电工程学院分会
21.农业工程学院分会
22.珠宝玉雕学院分会
23.公共外语教学部分会
24.机关第一分会:含机关一总支、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党校)、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新闻中心)、纪委(监察处)、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保卫部(处)、工会、团委、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5.机关第二分会:含院长办公室(校友工作室、法制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语委办、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师发展中心)、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社科办)、研究生处、发展规划处、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继续教育学院、汽车队、河南省社科院南阳分院、南阳发展战略研究院。
26.机关第三分会:含财务处、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社区管理办公室)、实验与设备管理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审计处、基建处、期刊部、网络中心、档案馆、校医院。
27.图书馆分会
28.后勤集团分会
(二)建立健全基层工会小组。独立分会以教研室(科、室)为单位组建工会小组,联合分会以行政部门为单位组建工会小组。工会小组设组长1人,由各工会小组会员民主选举产生。
二、基层分会委员会选举工作
(一)以新设置的分会为单位成立分会调整组建领导小组,在党委(党总支)领导下进行;分会领导小组组长由分会所在党委(总支部)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会员大会。
(二)独立分会会员大会的主要议题:
1.听取分会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的行政工作报告;
2.听取上届分会工作报告和分会经费使用情况的报告;
3.选举产生新一届分会委员会、分会主席。
(三)联合分会会员大会的主要议题是:选举产生新一届分会委员会、分会主席。
(四)分会委员会选举:
1.分会委员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热心工会工作,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和较高的政策水平,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中起骨干带头作用,群众威信高。
2.分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分会委员候选人以工会小组为单位推荐,由分会调整组建领导小组根据各工会小组的意见酝酿提出建议名单,经所在党委(党总支)研究后报校工会审核批复,然后提交会员大会选举。委员候选人差额率为5%,按差额率计算不足1人的按1人差额。
3.分会委员名额:根据《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会暂行条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分会一般设主席1人,委员3-4人(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女工委员、体育委员等,可兼职)。
4.为加强分会党的领导,各分会的主席由党委(党总支)书记担任。
5.会员登记。校工会统一组织,各分会进行会员登记,填写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及花名册。并民主选举工会小组组长。
6.分会委员会委员选举。由调整组建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体会员大会,按照分会委员的条件,组织会员直接差额选举产生分会委员会。
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候选人获得应参加选举人的过半数选票时,始得当选。若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若选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候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名额可另行选举。
7.分会委员会的选举结果,应报校工会批准。
(五)日程安排:
11月4日召开党委(党总支)书记会议安排布置。
11月5日各分会上报分会调整组建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11月4—11月6日酝酿提名分会委员人选及会员大会议题报工会批复、筹备分会会员大会。
11月9日—11月11日各分会组织召开分会会员大会、选举分会委员、分会主席。
11月12日上报选举结果及会员大会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