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师范学院
关于印发《南阳师范学院2014年
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和
《南阳师范学院2014年民主评议学校
行风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了落实河南省政府纠风办公室、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和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经学校研究,制定了《南阳师范学院2014年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和《南阳师范学院2014年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1、南阳师范学院2014年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2、南阳师范学院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3、南阳师范学院2014年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责任分工方案
4、南阳师范学院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公布的电话和信箱
5、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有关要求
6、2012-2013年民主评议学校行风综合考核工作中通报的问题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行风评议 实施方案 分工方案 2014年△ 通知
南阳师院院长办公室 2014年5月23日印发
附件1
南阳师范学院2014年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落实河南省政府纠风办公室、河南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加强和推进我校的行风建设,根据河南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2014年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纠组〔2014〕13号),河南省政府纠风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 年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纠办〔2014〕11号),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等五部门< 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教监〔2014〕342号),特制定我校2014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我校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工作原则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围绕学校转型发展战略的实施,把行风建设作为办人民满意大学、树立学校形象的品牌工程来抓,以民主评议、自查自纠为手段,进一步加强学校行风建设,促进学校校风、教风、学风、师德师风、工作作风的全面提升,提高学校管理、教学、服务水平,推进学校健康、和谐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大学。
二、评议考核内容
按照河南省政府纠风办公室和省教育厅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定主要评议考核的内容为:
(一)校风建设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学校传统优良,内涵建设丰富,办学定位科学,目标方向明确,校园管理规范,学校风清气正。
(二)教风建设
培养教师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健康的心理素质,教师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政治坚定,严谨治学;爱岗敬业,为人师表;钻研业务,精心施教;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形成“敬业奉献、修德育人、治学严谨”的良好教学风气。
(三)学风建设
1、在广大学生中树立热爱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激发学生内在学习动力,提升学生创新能力,使自觉学习蔚然成风;
2、培育学生正确的学习态度、刻苦的学习精神、科学的学习方法、坚强的学习意志、严格的学习纪律、健康的学习动机,加强师生交流互动,形成浓厚校园学习氛围。
(四)师德师风建设
1、认真落实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结合实际开展师德主题活动,引导教师坚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使命、责任和追求,做到为人师表,无私奉献;
2、落实教师管理、师德建设有关文件要求,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职称评审、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维护教师良好形象。
(五)机关作风建设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改进机关作风。
1、增强大局意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
2、增强服务意识,规范办学、招生、收费行为,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3、践行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4、克服纪律松弛现象,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确保纪律刚性运行,做到令行禁止。
(六)自查自纠自评工作情况
1、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情况;
2、学校行风自评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3、主要领导处理群众投诉情况;
4、学生及家长反映的问题是否落实情况。
三、评议方法和步骤
学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遵循实事求是、简便易行、有据可查、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从2014年5月至12月底,分阶段、按步骤、有序地开展。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23日至5月30日)
1、层层进行动员。学校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河南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2014年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纠组〔2014〕13号),河南省政府纠风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 年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纠办〔2014〕11号),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等五部门< 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教监〔2014〕342号),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安排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学校各单位要分别召开动员会议,安排具体工作。
2、广泛开展宣传。利用校报、校园网、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有关政策,结合校风、教风、学风、师德师风、工作作风建设专项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对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认识,引导广大师生积极支持和参与工作,在全校营造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良好氛围。
2014年5月30日前,学校各单位要向学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单位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名单;5月30日前学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省政府纠风办公室和省教育厅上报我校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31日至9月20日)
1、开展自查自纠。学校各单位要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河南省政府纠风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 年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和评议考核内容的要求(《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有关要求》见附件5),结合2012-2013年民主评议学校行风综合考核工作中通报的问题(见附件6),深入细致地进行自查,查找本单位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查出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自觉纠正,切实做到边查边纠。
6月20日前,各单位要向学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规范收费、行风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2、广泛征求意见。学校通过内外结合、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在校内,坚持校领导接待日,设立校长热线电话、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网络举报信箱,召开学生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征求意见和建议;在校外,学校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面向南阳市人大、政协、新闻媒体等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向选聘的社会评议代表征求意见和建议,广泛征求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特别是管理、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学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行风建设工作中调研、征求意见和建议、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归纳,找准存在的问题,为落实整改、改进工作奠定基础。
3、开展督导检查。2014年9月中旬,学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督导检查组对全校校风、教风、学风、师德师风、机关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将办学、招生、收费等行为作为重点督导检查内容,并将督导检查情况在全校通报,对存在行风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4、认真落实整改。学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明确提出要求,限期整改。各单位要按照要求,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得力措施,认真落实整改,重点抓好2012-2013年民主评议学校行风综合考核工作中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对落实整改工作要开展“回头看”,重点抓好“三查”。一查存在问题有没有落实整改;没有完全落实的,要进一步抓紧整改。二查已经整改的问题有没有出现反复;出现反复的,要分析研究、查找原因,认真整改,防止反弹。三查在行风建设方面有没有出现新的问题;有新问题出现的,要认真研究,用新思路、新办法解决新问题。
5、抓好建章立制。坚持纠、评、建相统一,以评促纠,寓改于建,抓好制度的建立、完善、落实和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我校的《实施意见》,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针对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深入剖析产生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不断完善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6、查处违纪问题。对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中发现的重大违规违纪问题,要严格依照纪律严肃查处,并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9月20日前,学校各单位要向学校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包括个性问题的解决情况、落实整改情况等)。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21日至12月31日)
1、认真进行总结。学校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总结好做法、好经验,及时宣传和推广。9月25日前,向学校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2014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总结。学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校工作进行总结,9月30日前,向省政府纠风办公室、省教育厅上报我校的整改工作报告及2014年度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总结。
9月30日前,学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我校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材料装订成册(包括行评工作方案、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方案及落实情况、行评工作报道情况、行评工作总结报告等),报送省政府纠风办公室、省教育厅。
2、接受评议考核。学校诚恳接受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特别是管理、服务对象的评议,积极做好迎接考核的准备工作,虚心接受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机构的评议和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推动学校行风建设持续深入。学校行风建设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任务,是加强学校管理、树立学校形象的必然要求,全校教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行风建设工作,把行风建设作为办人民满意大学、树立学校良好形象的品牌工程来抓,作为推动学校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坚持以评促纠、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纠建并举,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大学。
(二)强化责任,确保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学校成立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委办公室。实行行风建设“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责任目标体系,完善问责机制。将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提出明确的责任分工方案,校长为学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主要责任领导,其他校级党政副职领导干部为分管工作的责任领导。学校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组织,党政一把手为本单位行风建设的主要责任人;逐级落实责任,责任到人;把行风建设情况作为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形成环环相扣、层层衔接的行风建设责任链条,确保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任务落到实处。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学校部署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针对本单位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报告各阶段工作开展的情况,稳步推进,不走过场,提高工作成效。要严格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隐瞒情况;严禁对举报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刁难或打击报复,确保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顺利进行。
(三)突出重点,务求行风建设取得实效。要坚持把解决师生和社会反映的突出问题,规范学校管理,改进学校工作,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评议工作成效的标准。要抓住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评议,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整改作为2014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重点,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彻底整改。学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在查摆问题准不准、落实整改实不实、开展“回头看”认真不认真等工作上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防止已经解决的问题反弹,巩固多年来不懈努力取得的行风建设成果。
(四)不断创新,健全学校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在巩固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现有成果的基础上,不断创新评议方式,拓展评议范围,丰富评议内容,加强评议结果运用,体现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参与的广泛性、评价的科学性、结果的公正性。要进一步扩大师生的参与权、监督权、评判权,畅通师生诉求反映渠道,形成完善的行风问题督查督办机制、信访举报反馈机制、行风问题通报机制,着力解决师生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工作前瞻性研究,积极应对行风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顺应学校转型发展的新要求和师生的新期待,不断增强学校行风建设的系统性、稳定性、持续性,推动行风建设健康持续发展。
附件2
南阳师范学院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利亚
副组长:宋争辉 刘国章 卢志文 刘明阁 李文安
丁 全 谢冰松
成 员:白遂君 邵书峰 张玉才 董勤海 曹 峰
陈建国 周 旗 宋太平 徐亚东 王庆林
段长远 马宝山 孟静雅 靳如军 杨 洋
方良珍 杨 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办公室,负责全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日常事务。
主 任:张玉才
副主任:曹 峰 杨宏建 王春阳 黄爱民
成 员:张晏如 齐海彬 孙志永 马 驰 袁永强
潘向辉 郑依林 陈 峰
附件3
南阳师范学院
2014年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责任分工方案
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为了明确责任、落实责任,扎实推进我校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根据我校《2014年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现将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提出如下责任分工方案:
一、总体原则
学校实行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校长为学校行风建设工作的主要责任领导,校级党政副职领导干部为分管工作的责任领导;学校各单位的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学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加强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负责任、出现行风问题、影响学校形象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及其所在单位领导的责任,确保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责任分工
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一)组织领导情况
责任领导:王利亚
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
主要任务:
1、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2、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选聘社会评议代表并开展评议;
4、处理群众投诉;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处理学生及家长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有回音;
5、做好学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有关材料的上报工作;做好迎接上级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机构督导、检查、考核的准备工作。
(二)校风建设情况
责任领导:宋争辉
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其他校属各单位。
主要任务: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教务处)
2、学校传统优良,内涵建设丰富,办学定位科学,目标方向明确,校园管理规范,学校风清气正。(院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三)教风建设情况
责任领导:宋争辉
责任部门:工会、教务处、人事处、各学院、五年制管理中心
主要任务:
培养教师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健康的心理素质,教师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政治坚定,严谨治学;爱岗敬业、为人师表;钻研业务,精心施教;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形成“敬业奉献、修德育人、治学严谨”的良好教学风气。
(四)学风建设情况
责任领导:刘明阁
责任部门:学生处、团委、教务处、各学院、五年制管理中心
主要任务:
1、在广大学生中树立热爱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激发学生内在学习动力,提升学生创新能力,使自觉学习蔚然成风;
2、培育学生正确的学习态度、刻苦的学习精神、科学的学习方法、坚强的学习意志、严格的学习纪律、健康的学习动机,加强师生交流互动,形成浓厚校园学习氛围。
(五)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责任领导:丁 全
责任部门:工会、党委宣传部、教务处、人事处、各学院、五年制管理中心
主要任务:
1、认真落实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结合实际开展师德主题活动,引导教师坚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使命、责任和追求,做到为人师表,无私奉献;(工会、党委宣传部、教务处、人事处、各学院、五年制管理中心)
2、落实教师管理、师德建设有关文件要求,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职称评审、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维护教师良好形象。(教务处、人事处、各学院、五年制管理中心)
(六)机关作风建设情况
责任领导:卢志文
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机关党总支、院长办公室、人事处、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主要任务: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改进机关作风。
1、增强大局意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2、增强服务意识,规范办学、招生、收费行为,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机关各部门)
3、践行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机关各部门)
4、克服纪律松弛现象,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确保纪律刚性运行,做到令行禁止。(纪委办公室、机关党总支、机关其他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
三、工作要求
学校各单位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自觉规范管理、教学、服务行为,维护学校的形象和声誉。要按照学校2014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和责任分工方案的要求,健全领导组织和工作机制,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要广泛宣传发动,认真自查自纠;重点抓好整改工作,切实解决反映的问题;加强责任追究,确保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规范管理,不断提高教学、管理和服务的质量,以优良的行风促进我校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附件4
南阳师范学院
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公布的电话和信箱
院长热线电话:0377—63513732
院长网络信箱:yuanzhang@nynu.edu.cn
举报电话:0377—63525023 63513589 63513646
举报信箱:纪检监察信箱 院长信箱(在办公楼一楼大厅)
网络举报信箱:jwjb@nynu.edu.cn
附件5
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有关要求
一、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4〕6号)要求:强化高校违规招生及乱收费治理。
1、深入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继续巩固高校“点招”问题治理成果。各省(区、市)和高校要向社会公开承诺决不降低标准违规指名录取学生。高校预留招生计划的使用原则、方法、标准和录取结果要向社会公开。凡出现“点招”问题,要严肃追究高校校长、省级招生考试部门负责人的直接责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的主要领导责任,以及省级招生考试委员会负责人的重要领导责任。
2、加强自主招生及其他特殊类型招生监管。要加强对高校招生管理制度的完备性、廉洁性、合法性及其执行情况检查,重点检查考务安全保密、集体决策以及信息公开等方面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要加强招生过程和招生结果的监察监督,招生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自主招生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泄露考题、考前辅导、面试请托、违规录取等暗箱操作、徇私舞弊、以权谋私以及乱收费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3、建立高校招生检查制度。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会同招生考试部门,组织专家对高校招生工作进行随机抽查,抽查高校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对于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电子学籍注册;已经注册学籍的,要坚决予以取消。对于违规高校,给予核减招生计划、暂停或取消招生资格等处理,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河南省政府纠风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 年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纠办〔2014〕11号)的要求
1、严格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各级各类学校在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时必须坚持自愿与非营利性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结余不得挪用,必须退还学生。不得与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并收取,不得将教学管理范畴内应免费提供服务的事项、国家已经明确规定纳入公用经费开支或已经明令禁止收取的项目列为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项目。严禁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禁从中牟利,侵害学生利益。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使用相应票据。
2、规范高等教育阶段招生、收费行为。督促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严格管理招生信息发布,坚决杜绝虚假招生信息。一是加强招生计划管理,高校要集体研究计划使用事项,调整计划原则上在批次投档前投放,一律按考生志愿和成绩顺序录取。高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须经公开征集志愿直至完成。各高校要在本批次录取结束后、下一批次开始前,在本校信息发布渠道公示录取人数及录取分数线。招生期间,各级招生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则和程序进行录取。新生入学后,教育部门要开展录取检查,把高校向社会公开的录取分数线作为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的重要依据。二是大力查处高校违规办班、滥发文凭及其乱收费行为,严禁无办学许可和超计划招生、高校联合或委托中介机构办班、未经教育部批准异地举办学历教育、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并收费等行为。三是严禁以中外合作办学为名乱收费,严禁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为名乱收费,严禁以工程博士改革为名乱收费。
附件6
2012-2013年民主评议学校行风综合考核工作中通报的问题
河南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关于2012-2013年民主评议学校行风综合考核情况的通报》(豫纠组〔2014〕4号)指出:在考核过程中,发现一些学校存在的问题。一是对评议工作安排部署方面。部分学校对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对行风建设的内涵理解不深、把握不准,行风建设的措施不力、工作不实,甚至有个别学校基本没有开展行风评议工作,学校行风建设明显滞后。二是在收费管理方面。个别学校对服务性收费,存在统一预收国家明令禁止的证卡、钥匙押金和自立项目收取“物品费”等问题。对代收费,存在代收教材费未按学期或学年结算、代收费与学费合并收取、代收费开具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等问题。对收费公示,存在未设立固定收费公示牌、收费公示项目不全等问题。三是在后勤方面。个别学校食堂、超市存在证照不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食品留样制度不落实,出售三无产品和过期食品等问题。四是在学校管理方面。有的学校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学校领导法纪意识、廉洁自律意识不强,发生了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有的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不明确、制度不落实,发生了安全事故、刑事案件和群体性安全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