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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关于报账的温馨提示

发布日期:2018-11-12    作者:刘道旭     来源: 南阳师范学院财务处    点击:

1、发放劳务费的,特别是校外人员劳务费,一定要写清楚对方账号的开户行,请具体到支行或者分理处,名字请核对清楚;外籍人员名字请用大写,如有空格请标示清楚。

2、购买机票和住宿费必须刷公务卡方可报销,如未刷卡,将不予报销。另外成批参加培训的,购买火车票请使用公务卡,可使用一人或多人公务卡。公务卡报销时,请附上刷卡POS单据(网上支付的请附打印截图或者打印的消费记录),同时请在报销单上注明每一笔消费的刷卡时间及金额,如实际报销金额小于刷卡金额的,也请一并注明实际刷卡金额,以免在公务卡报销系统里面找不到消费数据,无法进行报销。

3、对公转账,请一定认真核对对方户名、账号和开户行信息,确保准确,避免从网上报销时检索到以前保存的错误信息。

4、外出培训、访学等需要支付费用的,请提前借款转账到对方对公账户,或者刷公务卡支付,否则无法报销。

5、公务卡刷卡时,一定要使用自己的公务卡正常额度,如果存在溢缴款的,请将正常额度之外的溢缴款取出之后再行刷卡,否则将存在无法报销的可能。

6、报销学生科研劳务,摘要请写学生助研劳务。

7、我校纳税人识别号已经更新,以前的已经作废,取得发票请用最新的纳税人识别号12410000415803104J